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66|回复: 1

司机无过错索赔案终审(狗屁新法)

[复制链接]

0

主题

755

帖子

3127

积分

游客

积分
3127
发表于 2004-12-10 18: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无过错索赔案终审(狗屁新法)

昨天,市二中院终审改判,因为吴某醉酒骑车逆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公司只需承担10%至20%责任即可,即赔偿吴某家属8.7万多元损失。这是新交法施行后京城首例无过错司机被索赔案。

??今年6月4日凌晨3时,张先生驾驶出租车行驶至东三环辅路一路口时,与一名醉酒逆行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的骑车人相撞。骑车人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交管部门认定,骑车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张先生已经采取必要处理措施,不承担责任。事后,死者亲属告到法院,要求出租车公司及张先生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0多万元。

??一审法院在今年10月作出判决认定,虽然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他并没有故意的动机,因此该事故的赔偿责任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来承担。一审法院判决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出租车公司赔偿吴的亲属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万多元。判决后,出租车公司认为该赔偿比例过高,为此,上诉到市二中院。

??市二中院认为,张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是正确的。因交通事故损失非吴某故意造成,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一方应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
??
??■相关法规
??《新交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理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记者 郭志霞)
[img]http://image.hiholiday.com/ziran/U200414211131.jpg [/img][fly] [color=blue]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color] [color=red]心态决定一切[/color] [color=blue]这里是:BG7YCM[/color][/f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78

帖子

380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80
发表于 2004-12-13 21: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受贿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5-5-26 08:48 , Processed in 0.04687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