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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2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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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是真事。。。中国最牛B的刑警大队长---阳晓东(转__小说)
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阳晓东多次向上级领导实名举报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击中了要害,但邬晓辉只手遮天。反而官匪勾结、黑红同谋,打击报复,于2008年7月25日夜将阳晓东抓了起来。目前已经5天过去了。。生死未卜。。
广大潢川人民深刻关注此事。。不知道如何处理。。。希望广大天涯前辈们。拯救一下深受警察涉黑中困难的人民。。
下面是阳晓东大队长的实名举报信。因为不法份子百般阻难。一直斗无法提交。。。现在阳大队长生死未卜。。家人老少心急如焚。。我们这些当战友的也只能尽些微薄之力了。。。
附举报信:警徽下的罪恶
----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违法犯罪纪实
一、公安局副局长开赌场非法敛财 执法民警遭辱骂无人问津
2008年3月8日夜九时许,潢川县公安局环城派出所张副所长值班,接群众报警电话称:”环城区桃园诊所后面有人开赌场已有一个月,请公安局来查.” 接报后,张副所长即带领三名干警前往出警. 九时十五分,张副所长和出警干警在群众帮助下,在桃园诊所后一个住宅院内控制住赌场,当场抓获赌徒14名,赌资数千元.
当干警正准备带不法人员回派出所时,副局长邬晓辉醉汹汹的驾驶着”豫S2925警”的警车驮着其老婆李梅进入现场, 邬一下车伸手就给张副所长一耳光,并用手指着正在执法的干警骂道:”你妈的X你们眼瞎了吗?看看这是谁的地点!你们想死了吗?!” 张副所长用手捂着脸和几名执法干警不敢出声, 邬晓辉继续破口大骂:”你妈的X,你们一个人都不能走,叫你所长立即赶过来!”张副所长等执法干警不得不被迫中断执法不敢离开,并按邬的安排马上打电话给环城派出所谢所长,谢所长接电话后和交警大队贾指导员, 姚副队长立即赶到现场,见到谢所长后, 邬指着谢骂道:”你妈的X ,你才当上几天所长?老子搞个场子斗斗牌也不安顿?!” 谢慌忙连声赔不是, 邬晓辉仍继续对执法干警辱骂,用手指着正在执法的干净:”妈的X,还不把人放了!” 张副所长和执法干警当场把14名不法人员放走. 邬晓辉又指者张副所长骂道:”你妈个X,你个杂种把抓的钱都给我拿来!” 张副所长赶忙地把所抓的赌资全部交给了邬晓辉, 邬又指着谢所长和其他几名干警骂道:”你们还不滚蛋!” 谢所长和被困干警才敢离开,被放赌徒也指着干警骂道:”你们这些王八蛋也有人整你们.” 邬在现场嚎叫:”勤斗来!看谁还敢来抓!”当时有围观群众数百人. 邬威胁当事干警说:谁在外议论此事,我给他饭碗拿掉!”
原来被抓赌场所是邬晓辉自己在其岳父李某的家开的,每天收“打底钱”数千元. 事后, 邬为显示其恶霸恶威对其老婆李梅说:“你来开车,我还去喝酒!” 李梅便开着”豫S2925警”的警车,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邬离开.
3月9日上午10时左右, 邬晓辉又打电话给谢所长:”你们交来的钱少了3000元,赶快送来!” 无奈谢所长用所里干警值班费3000元让张副所长送到邬晓辉办公室.
上述事实,我们注意到了几个问题:
1、警察私开赌场符合河南省公检法关于有组织犯罪的涉黑涉恶特征;
2、暴力妨碍公务,非法拘禁警务工作者已触犯刑法;
3、酒后驾驶警车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
4、警车交由非警务身份人员驾驶,且又为不法人员助威,严重违反公安部关于”非警务工作人员不得驾驶警车”的规定;
5、滥用职权,庇护不法人员现场私放违法人员已构成渎职罪,应交由检察院立案查处.
此事件在潢川县城关传遍,影响极坏,人民群众对政府,对执法部门公信度,对党的信心,对安全感大打折扣,也反映了潢川县2006,2007年在市委抽查的人民群众满意率上总是倒数第一.
试问:
1,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可以践踏法律吗?!
2,当地党委,政府熟视无睹吗?!
3,法律只管老百姓而不约束官员吗?!
4,潢川县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 (此文系3月16日从信阳市政法委网上下载)
二、勾结黑社会头子马斌为非作歹.使用豫S警2060号警车从事犯罪活动.
人物简介: 马斌,男,1969年出生,汉族,住潢川县棉纺厂家属院.
1988年因流氓罪判刑7年;
1994年因敲诈勒索罪累犯判刑3年零6个月;
1998年因非法持有枪支,重伤,聚众斗殴,持枪杀人被公安机关通缉. 1999年10月23号被潢川县警方在淮滨县抓获;2000年潢川法院对马斌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伤害罪判有期徒刑8年;
2007年5月,马斌刑满释放后于7月在潢川县开发区砍伤火车站派出所民警,致民警轻伤. 同年通过邬晓辉以自首形式没有收监;
2008年2月又抢包工程雇凶将潢川南城居民刘林的照相馆砸毁.
事件回放:
1998年6月5日夜21时许,潢川县黑社会头子马斌和其弟马明,刘荣生,芦玉超,祁长江,马新顺,张康等团伙成员携带枪支,刀具窜至潢川县城关南城迎宾大道伺机做案,夜22时许,马斌等人发现报复对象林长春(男,现年39岁,潢川县南城人)夏仲强(男,现年30岁)后,遂拔枪对林,夏二人射杀;林夏二人见状逃命,马斌等人边追撵边开枪,当场击伤无辜群众郭建英(女,60岁)曹建成(男,50岁),致夏仲强, 郭建英, 曹建成重伤. 案发后,潢川县警方迅速锁定主犯马斌,同时在潢川县城关布下天罗地网;马斌看难逃出潢川,便给时任北城派出所所长的邬晓辉联系,商量用什么办法逃出警方包围圈, 邬提出用警车送比较安全.夜九时许, 邬晓辉派北城派出所警车(豫S警2060.昌河面包,司机任志强)在潢川县西关接走马斌,同时送马斌坐车的有高敦焰(外号高二胖,无业,住潢川城关,现系马斌连襟)关继红(女,30岁,潢川县移动公司职工,时为高二胖妻子,现离婚),该警车将马斌等人送至淮滨县后返回,使马斌顺利逃脱。马斌脱逃后又组织团伙成员在潢川县黄岗乡殴打村民,致黄岗乡马大塘村群众集体上访中央造成重大政治影响, ,马斌等人还在淮滨县城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淮滨警察张祥办案). 邬晓辉上演了现代版的”无间道”,事后,马斌给邬晓辉送现金30000元,直至潢川县警方于1999年10月23号在淮滨县城关将马斌抓获,至此,马斌已逃跑一年零四个月且屡犯新罪.
三、利用职务放纵犯罪,致使应该收监的犯罪分子继续在社会上作恶.
2007年7月份,刚从监狱释放回潢川县的马斌及团伙成员持刀窜至潢川县火车站候车大厅酗酒滋事,当遭到值勤民警制止时竟持刀砍伤民警后扬长而去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潢川县公安局刑警队接报后迟迟不到现场.案发后, 邬晓辉多方为马斌出谋划策以逃脱刑事追究,2007年11月马斌以投案形式到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按照刑法规定,马斌系累犯,应予立即收监,但在邬晓辉的包庇下,马斌未予收监而是收钱放人!致使马斌其他团伙成员顺利串供得以逃脱刑事追究。此后,马斌团伙更加猖狂,2008年2月,在潢川县棉纺厂资产破产竟拍中,马斌仗着有警方庇护,将竞争对手刘林当场砍伤,同时雇凶将刘林所开在南城的一家照相馆砸毁(南城派出所办案人员吴飞副所长);潢川县棉纺厂资产处置及开发系潢川县委,县政府2008年重点项目,由于马斌在潢川县棉纺厂独霸一方,开发商纷纷远离此项目.
此案中, 邬晓辉为累犯开脱罪责并致使其他犯罪人逃脱刑事追究.
触犯刑法罪名:徇私枉法罪.
权力资助有组织犯罪主犯;
触犯刑法关于有组织犯罪条款.
四、协助恶势力团伙谢国利逃避刑事追究.致使谢国利继续在外犯罪,将外埠警方通缉令规避不办.
人物简介:谢国利,男,40岁,住潢川县卜集镇鳌鱼村,1990年9月因流氓罪被潢川县人民法院判刑6年;
2004年12月因涉黑、涉恶被潢川县警方通缉在逃.
事件回放:
2004年12月5日下午三时许, 卜塔集居民张强在鳌鱼村附近遇到谢国利,因谢国利欠张强3万余元,张强就向谢国利讨要欠款,谢国利当场对张说: “你到卜塔集镇花木酒店门口等我,我一会给你送钱.”张强便信以为真就到卜塔集镇花木酒店门口等着.约下午5时许,谢国利带着两部车十余人拿着刀具在花木酒店门外将张强砍成重伤.2005年5月4号潢川县公安局将谢作为涉恶团伙主犯上网通缉,同时也作为恶势力主犯上报信阳市局.2007年9月初,谢国利通过潢川县居民吴建军(男,40岁,住潢川县机场新区,现在郑州市承包工程)找到邬晓辉为谢国利开罪, 邬便指示办案人员夏波从中运筹并明确不得对谢国利收监.2007年9月7号,谢国利遂以投案形式到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当时便办理监视居住未予收监,也未对其同伙进行追究。邬晓辉在谢国利投案后也没有告知光山警方,而当时谢国利因涉黑被光山县上网通缉的,这一点邬晓辉非常清楚,谢国利涉及团伙犯罪按法律规定必须收监, 邬竟然对两县都上网的恶势力主犯予以庇护,在非法利益驱使下如此天胆!谢国利监视居住十几天后,光山县警方将其抓获,谢被光山县法院判刑15年,但谢在潢川的重伤案涉案团伙在谢监视居住时间内分别串供从而逃避了刑事追究。
存在问题
1,谢国利系有前科,且涉及重罪不符合刑法有关监视居住规定;
2,谢国利还涉及其他罪名被光山县通缉, 邬晓辉利用职权封锁消息,不通知光山警方,属于包庇犯罪,已触犯刑法;
3,此案的共同犯罪人没有得到追究,属于标准的放纵犯罪;
4, 邬晓辉作为刑事侦查部门的主管,为谋取金钱利益,放纵罪犯,致使谢国利再度逃脱,犯有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五、对潢川县黑社会团伙付金兵一案犯罪嫌疑人李德生包庇并收受贿赂,致使李德生逃避刑事追究,社会影响极坏.
事件回放:
2007年9月,潢川县警方在办理付金兵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发现一起雇凶伤害案,2006年2月潢川县城关居民李德生勾结付金兵抱负潢川县“皇剪理发店”老板蔡某,李德生便出钱20000元让付金兵找杀手伺机对蔡某伤害,并在3月份一天夜里将蔡某砍成重伤.潢川县警方在办理付金兵案件中其团伙成员供认了此案.2007年6月潢川县警方对李德生刑事拘留,在李被刑事拘留期间,李的家属通过城关居民周宝飞(男,45岁,建筑承包商,住潢川县南城卜塔集岔路口)找邬晓辉说情, 邬当时安排办案人员简强销毁部分证据材料,伪造李无罪证据,在李德生刑事拘留的第四天,周宝飞给简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送去5000元,在李德生取保出来的第二天夜里九点,周宝飞按照和邬晓辉的约定赶到潢川县三环路武装部门前, 邬已驾车(豫S2925警)在此地等候,周宝飞将10000元钱交给邬晓辉.
存在问题:
1,按照省公安厅对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规定:其团伙成员取保应报上级公安机关研究同意并经过同级党委研究同意方可,而此案中邬晓辉并没有遵守上述规定;
2, 邬晓辉在此案中受贿并放纵犯罪人.李德生取保后多次到“皇剪理发店”威胁受害人;
六、滥用职权 颠倒黑白 引诱犯罪 黑白通吃
2007年10月份,住潢川县南城沿河路的王炳友(男,40岁,潢川县谈店乡人,系邬晓辉老表),以承包绿化工程为名邀请城关居民祝寿国(男,46岁,住潢川县西关街)李兵(男,32岁,住潢川县城关小东关街小街子)入股,并声称承包后利润均分.祝,李二人便信以为真将50万元作为入股承仓费交给了王炳友,2007年12月王炳友顺利的和浙江省湖州市承签了绿化合同,签定后王炳友以高额转卖了此合同. 祝寿国, 李兵一看受骗就多次找王炳友索要入股费和本金,王炳友因有邬晓辉撑腰拒绝给付,并找邬晓辉商量如何对付,王给邬说: “他们要钱天天跟着我.” 邬晓辉指使王说: “你不要让他们跟着你,他们让你上哪去你就上哪去,我有办法.” 邬和王商量策划后就让王炳友第二天上午跟着前来要钱的李兵说: “我没钱,你让上哪我就去.”李兵等四人就让王炳友一起下乡筹钱,此时, 邬晓辉已安排好刑警队办案人员暗中盯住李兵,王炳友等人,在返城路上将李兵等人抓获,同日以“非法拘禁罪”将李兵等四人刑事拘留.李兵等刑事拘留后,李兵妻子就通过邬晓辉好友冯俊(男,48岁,潢川县卜塔集镇人,住潢川县南城迎宾路花木经销商)向邬晓辉求情。2008年2月2号李兵妻子和祝寿国将现金20000元及8000元的中华烟两条,茅台酒一件由冯俊送给了邬晓辉,第二天李兵等四人被取保出来每人交给刑警大队5000元.2月4号,办案人员王队长将李兵四人领到潢川县检察院起诉科交现金16000元;王又以请检查官吃饭为由找李兵要2000元.--举报人写到这里真感到邬晓辉等无耻,贪婪的精彩绝妙,公安机关怎么一点监督机制都没有了?!我们的党委干什么去了?!纪检部门干什么去了?!
存在问题:
1, 邬晓辉身为公职人员策划引诱犯罪主要目的是为谋取金钱利益.
2,此案受贿树额已够刑事立案,且受贿手段恶劣,主观恶性大应予从严追究.
[ 本贴由 北方 于 08-10-8 19:32 最后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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