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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井(这篇文章属实的话更是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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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8: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ZT』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井(这篇文章属实的话更是触目惊心)

『ZT』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井


『ZT』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
”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 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但是,请大家注意的是,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在了解事情后,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这是一个理由吗?!你是人民用钱养的,你是国家的卫士,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人渣,而你们,什么消防队员,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
三名90后的大学生,你们太傻了。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你们走了,你们没有熟悉这世间的丑恶就走了。
名利时代,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而是物质与利益。于是,活人不救,死人价高才救,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这是一个毫无无信仰的社会,一个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一个荒唐到不能再荒唐的社会。开胸验肺、断指才能证明清白的社会。这30年来是富了,但是也更穷了,穷的眼中也只剩钱了!为何社会风气如此差,难道是百姓自己不好,还是整个社会导向问题?麻木的不仅是事发的湖北人民,这仅是中国道德现状的一个缩影,为什么好人经常没有好报,为什么所有人都唯利是图,以至于道德水准甚至远低于我们批判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钓钩事件,有了南京徐老太事件,我们不难理解。
可爱的中国,无语了:官家钓鱼,百姓捞尸,吾辈苍生,乞天怜悯!
亲爱的,带着俺们的闺女,一起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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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8: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天天天天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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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8: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烦得狠 于 09-11-4 08:44 AM 写道:
我的天天天天天天天天天天啊!!!!!
淡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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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9: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有转必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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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09: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佩里琪 于 09-11-4 09:22 AM 写道:
这种帖有转必要的吗?



为什么没有必要?
你能证明这一定是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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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9: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唐 于 09-11-4 09:41 写道:
为什么没有必要?
你能证明这一定是假的吗


有些事情不需要证明就可以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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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经过已经有调查核实了,写这东西的人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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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0: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佩里琪 于 09-11-4 09:49 AM 写道:
有些事情不需要证明就可以一笑了之



那你认为:1、大学生救人溺亡 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
                  2、高速路石头砸车伤人毁车抢夺遗物。
这两件事是真是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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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0: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歌 于 09-11-4 10:00 AM 写道:
事情经过已经有调查核实了,写这东西的人居心何在.


上海钓鱼事件最初也是政府部门出来辟谣说经过调查核实没这事,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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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0: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想看到这件事最后被证明是真的
但是社会上的一些丑恶事件,让我不得不对此存有疑窦

南京老太太,判案初推理:人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何会送她去医院?
钓鱼案:你又不认识他,为何要帮他搭车?
亲爱的,带着俺们的闺女,一起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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