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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6 18: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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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这么恐怖啊?


转帖:凤凰古城警匪亲 敲诈不成就打人
以下内容转帖自中华网论坛 凤凰古城警匪亲 敲诈不成就打人 ——我在凤凰遭到敲诈殴打经过 2008年6月13日,我带着伤痛从凤凰回到张家界,此后一直抱病出差在外,20日午夜才回到家。因为12日在凤凰被打,一直眼疼头昏,写东西很吃力,所以我对自己在凤凰遭受敲诈殴打事件一直没有做出回应。直到21日我接到凤凰交警的电话,要我去凤凰县交警大队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说告知我说我的车早已让凤凰古城公司取走,让我感到万分诧异,22日在网上又看到署名“湘西公安”所发的颠倒黑白是非、多处歪曲事实的帖子,23日又收到盖有凤凰交警队印章的极不公正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函,我由伤痛变成了心痛,而且痛得一天比一天厉害。 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凤凰县交警大队不秉公执法,放纵假交警敲诈,纠集一帮打手在交警大院殴打我长达5分钟之久,竟敢漠然置之。110见凶不抓,沱江派出所明显偏袒当地车主而不作为,甚至知法犯法伤害民众,公然为参与敲诈殴打我的开脱罪责。在凤凰县交警大院内,6月12日一天竟然发生了三起打人事件。这些,听起来都叫人胆战心寒。 我觉得我有责任和义务,一定要把自己在凤凰遭受敲诈殴打的真实情况,向社会各界公开。 “除凤凰之污垢,还凤凰之美丽。”这是每一个凤凰人,每一个湘西人,每一个湖南人,每一个中国人共同的愿望和呼声,希望这种呼声能够引起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 车主冒充交警 张口索要5000元 6月12日15点40分左右,我驾驶一辆广本飞度牌小车从山江苗寨慢慢驶入凤凰县城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中巴车慢慢逼上了人行道。我见中巴车还在向我的车靠近,为避免两车相撞,便刹车将车停住。我停住车后,看见中巴车的车速减慢,方向却转得更急,直到刚好撞上我的车后,才立即停了下来。 约10分钟后,一名自称是“交警”的男子赶到现场。 “哪个让你们开到这个地方的?”“交警”一下车后就冲着我吼,“瞎了眼是吧?” 我惊讶地打量着“交警”,上穿黑底花斑衬衣,下着深色长裤,斜背一黑色休闲皮包,发长齐颈。身高约168cm,体型偏胖,约35岁左右。 “不好意思,我可以看一下您的证件吗?”我有些疑惑,小心轻声的问“交警”。 “看什么,想讨死是不?赶快赔5000元走人,不然后果自负!”“交警”吼得更凶。 “交警”如此粗俗无理。我感到有些不妙,便和几个同行的人商量,拨通了交警大队的电话,想到交警队去处理。 5分钟后,一辆牌照为湘u30039号的小车到达现场。我以为是gov-ern-ment的工作人员来了,因为湘u30039肯定是gov-ern-ment的车牌。几名男子从车上跳下来,其中一名男子看了一眼现场,打了一个电话。 倾刻间来了约20几名当地年轻人,上身赤裸,胸背纹图,杀气腾腾地在我和我的几个同行者的周围晃来晃去。我只好好言相劝,苦苦哀求,拖延时间,暗暗祈求交警大队的人快来。 “你会后悔的!”一个高个男人对我说。这人身材魁伟,约38岁,身高1米78左右,光头。 一会儿现场又来了4名交警。先到现场的“交警”急忙给后到现场的交警打招呼,上烟,聊天,然后后到的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测量,绘图。之后,一名警号为161633的交警拿着一张他刚绘制的事故图纸让我签字。 我发现他所绘制的图纸和事故现场有些不符,便指出两台车的车前部不是平衡相撞,而是小车稍前,中巴车稍后,前后相距至少一尺以上,且中巴车的前轮方向是急转弯向小车的。交警说他知道的,不要紧的,哄着我在图纸上签了字。 “要我赔5000元的那个人是你们交警队的人吗?”我问161633号交警,他未置可否。 我后来才听人说道,原来自称“交警”的人根本就不是什么交警,而是中巴车的车主(湘U 30500)。 警徽在流泪 我在交警办公室门口遭到殴打 随后,交警人员把我的车扣押到了凤凰县交警大队院内。中巴车却没有这样做,直到晚上才被开进交警大院。161633号交警把我带到了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先扣押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然后开始录口供。 他按需提问,我据实回答。他问我答,我说他写。他询问得很仔细,我回答得很详细,他书写得很缓慢。问问答答写写,花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完成了笔录。这时候他出去了几分钟,回来就让我在笔录上签字。 我拿笔录一看,傻眼了:他的笔录与我的口述又有很多不符之处。 我要求重新录口供,他不容许,说太麻烦,我在笔录上才修改了两句话,他就不让我修改了。他反复强调说不要紧的,没有关系的,样子显得很不耐烦。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想,顺着他的意思,不麻烦他,不难为他,兴许事情会好办一些,再说两台车撞的也不严重,双方损失也不大,只要交警能及时处理,吃点小亏也不算啥的。如果得罪了交警,拖个十天半月的,麻烦可就大了。这样一想,我看着交警的眼神,揣着希望,陪着笑脸,在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录完口供,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我跟在161633号交警的后面,满怀希望地走下楼梯。刚到一楼,便有一个背着包的瘦个子男人跟我打招呼,“郭董,你好啊,祝你在凤凰玩得开心啊,5000元不愿赔,那你就给我们赔一台新车吧。”语气充满挑衅。 我惊呆了!他们怎么会知道我的身份的!? 我迟疑了一会儿,回过神来,似乎若有所悟。 我立即想到了离我不远的161633号交警,想到了他作完笔录后离开办公室的那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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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8: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赶上前问161633号交警,“什么时候会有事故处理结果?” “你们两个人的口供不一样,暂时无法结案,你们自己协商解决去吧!”161633号交警告诉我说,“我们处理要按程序办,起码要十天。” 我糊涂了。交警是按口供处理交通事故的。 “你们有现场勘查的证据,怎么只凭口供啊?”我问到。 “这点小事自己协商解决去就行了”。161633号交警说。 “他们开口就要5000元,叫我怎么跟他门协商啊?” 我问道。 161633号交警再也没有理睬我,径直走进了一楼的一间办公室。 我跟进了办公室,里面有三个交警。我请求他们尽快处理我的事情,可是没有一个人理睬我。 我大失所望,走出了办公室。 在交警大队院内院外,中巴车车主叫来的人越聚越多。这个背包的瘦个子和1米78左右高的胖个子和交警特别熟悉,在办公室和过道上多次与多位交警拍肩耳语,称兄道弟,进进出出,如过家门。 我一个人蹲在离办公室门口相距不到两米的花坛上,不时听到他们向我抛来的不堪入耳,羞辱不堪的唾骂和威胁的声音。无可奈何,我静静地祈求苍天,祈求平安。 这时一个人慢慢向我走来。来人高1米72左右,身材魁伟结实,我误以为又来了一个和我斗嘴巴皮的,毫无防备。他走到我跟前,突然猛出一拳,重重地砸在我脸上,差点将我打滚在地。我被迫起身自卫。随即又来了五六个帮凶,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一块石头,一起恶狼般地向我扑来,舞拳弄腿,拳打脚踢,先后四次将我打倒在地,致使我的脸部,腿部,胸部,背部,腹部,眼角等多处受伤。我满脸是血,被踢的脚印布满全身,眼镜也不知被打落到何方去了。幸亏两名女同行者拼死相护,这群打手才住手! 被打持续了近五分钟。一楼办公室的交警喊不出来,二楼三楼阳台上有几个交警看热闹不肯下来。被打停止几分钟后,才有交警陆陆续续走出来,看着满脸是血的我,一个个无动于衷,象没发生事似的。 百般无奈,我的几位同行者拨通了110的报警电话。 国家法律 被他们粗暴践踏 这伙殴打我的人依然还在交警大院内指指骂骂,时走时停,好象还没过足瘾似的,丝毫没有离开之意。 110警车十分钟赶到了交警大院。 我忍着疼痛,跑向警车。我左手捂着正在流血的脸,和几个在现场的人,一起给110警察指认殴打我的人,叫他们抓人。几个警察看了一眼大院,象没有看见似的,也不下车,只是一个劲的询问我被殴打的经过。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伙殴打过我的人,一部分乘坐湘U30039小车,一部分走路溜出了交警大院。 询问大约花了五、六分钟,直到殴打我的人跑的无影无踪,警察才叫我和我同行的人指认凶手。 凶手就这样溜掉了,溜得无影无踪。警察把我带上车,把我带进了公安局110的办公室。路上110说,湘U30039是有单位的车,是跑不掉的。 在110办公室,又给我作了一个简单的笔录。随后就把我送进了沱江派出所。 沱江派出所进进出出的人很多很杂,交警大院的几个挑衅者也先后到达。和在交警大队一样,他们先后多次和派出所的多个警察拍肩耳语,递烟说笑,握手拍肩,称兄道弟,进进出出,如过家门。 在派出所办公室,一条长长的沙发上挤着五、六个人,他们神情失落,表情木然。通过交谈,得知他们是广东的游客,12日上午9点,他们也是在交警大院内遭到殴打了,在派出所等待处理,等了五六个小时,还是没有结果。 我们坐下后不到十分钟,派出所的几个警察连哄带劝地叫几个广东游客出去等候消息。 说来也巧,几个广东游客离开不到一个小时,办公室有又来两母子。儿子搀扶着母亲站在警察面前,要求警察为她们作主。母亲50多岁,也是当天下午3点钟左右也在交警大院内遭到殴打的。警察数落她骂过人什么的,对他们不予理睬。 处理我被殴打事件的是该所的教导员,瘦个,身高约168cm,年龄约在33岁上下。我陈述了事件的经过后,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交警大队秉公处理交通事故,二、要将打人者及指挥者也带到派出所来依法处理,三、161633号交警严重渎职,也要严肃处理。 派出所指导员似听非听,没有记录。旁边几个警察依旧谈笑风生。我的一位同事看到如此状态,只好拨通了凤凰县公安局佘局长的电话。 有了局长的电话,警察态度有些好转,给我拍了一张面部受伤的照片,然后录了我的口供。还有和我一起的两位同行人,也是我在交警大院内被打的的两位见证人,也分别录了口供。还有两位见证人没有录口供。 在局长电话的关照下,抓来了三个人。我和我的同伴一眼就认出了其中的一个,是参与事故现场敲诈和交警大院内殴打我的人,并当场就说出来了,可一名警察制止了我们,说等会儿再进行指认。在交警队第一个叫我郭董的人,背着一个袋子,进进出出,穿梭不停。他在给警察耳语的同时,也给我已经指认的人多次递烟,倒水,耳语。 一个小时后,当着我们的面,警察开始询问其中一个年轻人,问问姓名,住址,为什么要打架,再来几句批评,又让他站回原地。询问第二个的程序跟第一个完全一样。 该轮到第三个了。这人20多岁,1米65左右,体型偏胖。在事故地点,他是帮假交警敲诈的最得力的帮手,在交警大院,他是打得最凶的人之一,肯定罪责难逃。 我们几个人坐在沙发上,等待着想看看警察如何询问眼前这个穷凶极恶的人。 好一会儿没有了动静。三个人依然靠墙站成一排。几个警察一番耳语之后,两个警察站起来,将我们所指认的人带到其他办公室录口供去了。 后来,大约11点钟左右,我被教导员带到楼上商谈解决被殴打事件去了。商谈没有结果,听说楼下又闹了起来。 原来我单位的一些好心的同事听说我被打,有的提着花蓝,有的提着水果,陆陆续续来派出所看望我,又见不到我,顺便向警察打听我的情况。没想到这也会引发冲突,警察会以影响他们办案为由,一把将我的一名女同事田丹的头发揪住,把她的脖子抓了一条长长的红红的血口,龚佑军的手机被摔的稀烂。 教导员强迫我必须下楼去将所有来看望我的同事疏散。那时已有人告诉我,有很多带着家伙的人在派出所外面等着我们。为了大家的安危,我请大家离开。但大家担心我,怕我再次在派出所被打,不愿离开。经我耐心劝导,大家同意回酒店等待消息。 凌晨零点30分左右,县公安局毛副局长赶到了派出所,亲临现场办公,在派出所三楼紧急召开了协调会。我和我的同事龚佑军,李平一起参加了。毛副局长表示:今晚派出所加班整理好全部资料,限定在明天(13日)之内将假交警及所有参与欧打我的人全部关押,依法严惩。在交警大院内,一天竟然发生三起斗殴事件,交警严重失职,一并从严查处。明天一早退还我被扣押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 协调会上,我多次提到我们指认的那个人。派出所教导员当面向毛副局长作了案情汇报,说该人是某某的亲戚,已录口供,没有作案时间。 听到这,毛副局长无语。我们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13日上午9点,我和龚佑军,喻鹏,石之锐,还有凤凰古城公司的王海杰经理等人,一起来到交警大队取车取证件。依然是161633号交警值班,他拒绝退还证件和车辆。我请求补开扣押单,也遭到拒绝。 我只好强忍着伤痛和心痛离开了凤凰。 要求: 1、请求撤消凤凰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事实真相,重新给予公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2、追究肇事车主冒充交警敲诈勒索和教唆打人的刑事责任。 3、追究交警渎职不作为的行政责任,特别是161633号交警与车主勾结,透露当事人信息,导致敲诈勒索升级,引发打人事件发生。 4、追究沱江派出所行政不作为及知法犯法伤害民众责任,特别是派出所教导员公然为主要嫌疑人开脱罪责的责任。 5、“湘西公安”在网上公布了自治洲公安局调查的调查报告,该报告对整个事件责任避重就轻,颠倒黑白是非,多处歪曲事实,调查组人员有明显的失职行为。请问自治洲公安局调查组人员,你们调查过双方的当事人了吗?如果没有,就应该向所有网民公开道歉。 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郭宏辉 2008年6月24日 公司电话 0744--827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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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8: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当地gov-ern-ment的网站得到的回复 信心十足 开发凤凰啊
处理结果: 关于《别让恶势力丑化了凤凰、丑化了湘西》的回复 我县接到《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郭宏辉在凤凰县交警大队院内被打事件》的县长来信后,高度重视,县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成公安、交警认真调查处理,并对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郭宏辉总经理在凤凰被打一事深表歉意。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起因。2008年6月12日,当事人杨昌贵(男,22岁,凤凰县廖家桥镇鸭堡洞村5组人)驾驶湘U30500号中型普通客车由我县腊尔山镇往县城行驶,15时40分左右在我县沱江镇凤腊公路路口同向行驶的由当事人郭宏辉(男,42岁,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董事长)驾驶的湘G17250号轿车相刮,造成两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二)交警处理情况。16时01分县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因损失轻微民警按照《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规定当场调解,双方各抒已见、争执不下,于是民警把双方带至交警队处理(郭宏辉方有4—5人,中巴车方亲属龙晓明、麻碧江等3—4人一同来到交警队)。 到交警队以后,民警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及有关证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17时50分,在没有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在交警队事故处理室外因损失赔偿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并发生口角,双方动起手来,民警闻讯迅速从事故调处室内小会议室跑出来及时制止,并与“110”及时取得联系,协助治安民警将双方送入派出所处理。于6月20日,我县交警大队对该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事故责任认定为:驾驶人郭宏辉违反临时停放规定且起步时未观察道路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造成事故,郭宏辉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驾驶人杨昌贵无责任。 (三)公安接警情况。18时20分左右,我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报警后出警并将当事人郭宏辉等一行人于18时40分左右移交至沱江派出所进行查处。沱江派出所接警后,在初步查验郭宏辉的伤情并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对郭宏辉被人殴打致伤的部位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及时制作郭宏辉被殴打致伤的事情经过的询问笔录。笔录制作完后,郭宏辉在其单位同事和凤凰县古城公司相关人员的陪同下至医院进行伤口的清洗和简单包扎(于伤口处贴了两张创可贴)。约21时左右,郭宏辉及其单位同事和朋友返回沱江派出所,沱江派出所民警在初步调查基础上积极展开调查。当晚22时左右在沱江镇新凤凰路段将受害人郭宏辉反映的违法嫌疑人麻笔江,滕术记等4人传唤至沱江派出所,并扣押反映出的拉送违法嫌疑人的车牌号为湘U30039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并请郭宏辉等人在沱江派出所内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辩认。但郭宏辉及其在场人均不能准确辩认出直接将郭殴打致伤的违法嫌疑人。在此情况下,沱江派出所仍组织警力对所反映的违法嫌疑人麻笔江、滕术江等人进行讯问,一边又积极联系当事人杨昌贵的舅舅龙小明来沱江所进行调查询问。 通过做工作,龙小明愿意代表其外甥杨昌贵就郭宏辉因交通事故被人殴打致伤一事向郭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晚11时30分左右,沱江派出所在展开调查取证的同时,请郭宏辉及其单位人员一同在沱江派出所二楼教导员办公室做解释工作并听取郭宏辉等人对该事件的要求和意见。这期间,先后陆续来人员到沱江所探望郭宏辉,沱江所请郭宏辉及其单位其他负责人一起向前来探望的人员作好解释劝离工作。由于个别人员情绪激动,劝离工作难度大,一定程度妨碍了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后通过公安局及沱江所和当事人郭宏辉等人的劝阻下,进入派出所的人员才渐渐散去。目前,我县公安局对该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之中。 二、几点说明 (一)湘U30500号中型普通客车损失100元左右,湘G17250号轿车损失200元左右,两车损失合计不超过500元,属轻微交通事故。故该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需扣车或扣证,因此,没有“扣证、扣车不开具扣车、扣证手续”这一说。 (二)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双方当事人在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室外无一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因损失赔偿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发生口角而动手造成郭宏辉受伤深表歉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此事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 (三)近几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旅游环境,加大旅游执法力度,旅游环境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县旅游产业开发时间短,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尤其离一个优秀旅游县目标还有很大一定距离。在以后的工作,我县将继续加大对旅游环境的改善力度,着务构建和谐、安全的旅游环境。同时,也欢迎各方客人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凤凰县公安局 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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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8: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当地gov-ern-ment的网站得到的回复 信心十足 开发凤凰啊
别让恶势力丑化了凤凰、丑化了湘西! -------------------------------------------------------------------------------- 发件人:中国湘西网 发件时间:2008-6-25 8:30:12 收件人:张永中 来信主题: 别让恶势力丑化了凤凰、丑化了湘西! 来信内容: 20086-25日网友投诉,请回复! 别让恶势力丑化了凤凰、丑化了湘西!原贴地址: http://bbs.pcauto.com.cn/topic.jsp? tid=931850&pageNo=1。其原文如下: 2008年6月12日,我们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应凤凰山江苗寨邀请,在董事长郭宏辉的带领下前往山江苗寨苗人谷景区踩 线考察。(一行两台小车,两台大巴,另十台大巴为张家界各大旅行社考察人员)下午3:00左右从苗人谷返回凤凰县的 途中,在刚进入县城的三岔路处与凤凰一辆 19座金龙线路车侧面相擦,车号为湘U30050,当时的情形很明显是湘U30050 车的违规(稍后传上从交通事故各个角度拍摄的照片),相擦后双方停车,发现双方车辆损伤很小,湘U30050车的右前 方擦出一条长约20CM的印痕,我方湘G17250(广州本田)车的左前方受损里凹约3CM左右。谁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么小的 一次交通事故,在交警介入的情况下会演变成一场恶性伤人事件,而且还没办法处理,更加让我们痛心的是通过这件事 情的处理让我们看到一个关系盘根错节,黑势力横行的另类凤凰古城。     事情经过: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 方人员下车与小金龙车辆沟通协商(当时我方只有两台小车一起,大车队因为道路原因还未能到达)。在事故发生后约 10分钟,现场到达一名男性,约35岁左右,上身穿黑底花斑衬衣,下身穿深身长裤,斜背一黑色休闲皮包,发长齐颈。 身高约168CM,体型偏胖(事后听人说此人为该车车主)。该男子下车后第一句话是冲着我方郭宏辉董事长吼:‘哪个让 你们开个这个地方的?瞎了眼是吧?’身在外地,我们只想快速简单处理此事,于是郭问此男子的身份,该黑衣男子自 称说是交警。并对郭说赶快赔5000元就让走人,不然后果很惨。本来我们的意见是双方损失都不大,而且责任在对方, 只要不太让我们吃亏,哪怕相互不赔钱就算了,没想到对方开了狮子口。于是我们商量还是报交警,让交警来处理。( 事后我们才知道想法实在是太天真)。在报了警后约5 分钟,湘U30039号车到达现场,我们当时以为是gov-ern-ment的工作人员 到来,因为湘U30039肯定是gov-ern-ment的车牌,从车上下来一男子,瘦小个(事后听派出所的警察多次称之为‘麻痞焦’,因 为是当地方言,只能音译),该男子下车后看了一眼现场,打了一个电话,倾刻间到来约20名左右当地社会小青年,黄 毛刺青,好不威风。围住我们,坚持要 5000块钱了结此事,一分不能少。我方因为报了警,于是好言相劝说让交警处理 。最后对方一名中年男性约38岁,身高182左右,光头,体型偏胖,恶狠狠的对我们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们会后 悔的!’      在凤凰县交警懒洋洋到达后,经过绘图等工作后决定将车拉至交警大队,交警当时到达现场人员是4 名,处理事故的民警警号为161633。     在我们将车开到交警大队后一系列让我们觉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首先,事故车之一的湘U30050车辆没有按照相关法规开到交警大队,只有我们一辆车到达交警大队。第二,交警当场 收了郭董的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等相关证件单据,扣押了车辆而不肯开出任何扣押单据,直到我们6月13号离 开凤凰古城也不肯开具任何收据。第三,在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当中对方人员一个没有出现在现场,也没有检查司机的行 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第四,在我们进入交警队以后两个小时,约5:30分左右,交警也没有给出处理意见。于是我方 人员当时决定先回酒店拿房间,然后再过交警大队来。就在这离开交警大队约15分钟的时间内,让人怎么也意想不到的 事情发生了。     在我们离开交通大队后的几分钟,交警161633见我方工作人员暂时离开交警大队,只有郭董及两 个女同事三个人在交警办公室的情况下,执意让郭董到办公室外面与对方‘协商解决’,更加奇怪的是我们离开交警大 队前还看不到湘U30050车主和司机以及任何人员,在郭董走出交警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对方已经是瞬间到达了9人之多!其 中有前文中提到的三名人员以及社会小青年6 人!交警队门口还徘徊着十多名小青年!之后的事情简直就是让我们自己 都不敢相信:在凤凰交警大院内,在凤凰交警一楼 ‘事故处理办公室’门口,6年小青年围着一个50多岁的老人打了三 分钟之久,郭董眼部/腿部/手部/腹部/多处受伤。幸亏两名女同事拼死护住才让这群小青年住手!     打人,在中 国不奇怪。奇怪的是在交警大院里打人。     在交警大院里打人,在凤凰也许也不奇怪,奇怪的是整个交警大院没 有一名警察出来制止!   在凤凰交警大院里打人没有警察出来制止不奇怪,奇怪的是我们当中一名女同事在打人过程 中跑进交警办公室求交警们出来制止时他们居然无动于衷!     得到消息的中国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马上赶到了现 场,在交警大院内被当地社会青年群殴,我们无比的愤怒,于是打了当地110。     110在十分钟后赶到,110到达 后将郭宏辉先生带上了警车,郭董指着打人的几个人说应该把他们也带到派出所,不能只带他一个人。110的警察理也没 理便开车将郭董一个人拉到了凤凰县沱江派出所。     沱江派也所先期处理该事件的是该所的指导员,瘦个,身高 约168CM,抽蓝色极品芙蓉王烟,平头,年龄约在33岁上下。在听完我方陈述事件经过后,指导员问我们想要怎么办。郭 董说一要交警大队秉公处理交通事故,二要将打人者及指挥者也带到派出所来依法处理,三是对交警161633有很大的不 满。     没想到派出所指导员听完我方的要求后格格的笑,好像拣到了宝一样的开心!当时让在场的我感觉我们的 要求可能是提得太过份,在指导员同志的耳中好像就是天方夜谈一般的搞笑!而在现场的我们只能眼巴巴的指望人民警 察能给我们当家做主,我们像是囚犯等着法官宣判一样的等着指导员给我们的答复。指导员在猛吸一口王烟后,告诉我 们这次打人事件是发生在交警大院内,派出所也管不了,应该是交警的责任!(附带该指导员语录:在派出所内与该名 指导员交流过种中,在谈及凤凰的治安的时候,指导员明确表示:凤凰来的客人多了是害,以前不来人的时候他们很轻 松,很舒服,现在人多了,事情就多,事情多工资不涨,所以他们希望凤凰不要来游客!)     就这样,派出所又 将皮球踢到了交警。在后面约一个小时的时间与凤凰沱江派出所沟通过程中,我们提供了详细的对方资料,包括车牌, 打人者的年龄长相,包括对方司机的手机13787936458。以及处理事件交警的警号。但派出所以当天时间太晚为由,拒绝 任何作为,不肯将打人者或是车老板或是对方任何一个人带到现场,让我们等到第二天再说。     凤凰,一个很小 的县城,从警察们谈话的过种当中我们也能听出来,他们对这些人应该是了如指掌,只是警察们似乎对这些人也有所顾 忌,不愿意为了这件事而开罪这些人。我们在等到晚上9点左右的样子,看事情还没有任何的进展,我们公司一名同事走 了一条中国式的处理问题的捷径:通过关系找到了凤凰县的**长:佘局长。     因为是托的关系,佘局在得知事件 经过后非常的重视,答应马上处理,我方的要求是希望派出所民警能依法处理,不偏向任何一方就行。9:30分,在**长 佘局长的指示下,第一批打人嫌疑人三名人员被抓到办公室,其中有一名人员是主要动手打人者。     我方要求将 车主,也就是整个交通事故敲炸伤人案件的主谋带到现场,佘局在得到我方要求后马上表示没有任何问题,将主要人员 马上带到现场处理。10:30分的时候,通过局长与派出所指导员及沱江派出所所长通电话的对话中我们隐约感觉到:事 情有了变化。果然,11:00左右的时候佘局回信给我们说办不好,人没办法抓到。这让我们觉得这件小交通事故的背后 似乎有着一只大手,起码是**长也没办法搬动的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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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晚11:30分,中国国际旅行社苗寨踩线考察团的工作人 员得到消息,董事长在交警大院内被打,于是陆陆续续到达沱江派出所看望郭董,并希望事件能得到秉公处理,在我方 代表们与警察交流的过程中,警察同志们一是由于加班时间太长,二是由于压力比较大(一方面局长要求处理此人,二 方面此人实在是难以处理),三是由于当时我们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的比较多(约50名左右),警察的态度一下子变得恶 劣。我方一工作人员说了句:‘你们态度怎么这么不好?’就因这句话,成了警察与我们冲突的导火线。沱江派出所的 所长(约40岁上下,170CM左右,身材很胖,大肚)跳出来大叫:‘我们就是态度不好了怎么的?关你们鸟事?就该打死 你们这些外地杂种……      国旅龚经理见状拿出手机对着当时的场景拍了一张照,引发了派出所内的高潮!在该 所长的带领下,派出所内六名体格健壮的民警一齐扑向了龚经理,龚经理将手机往身后一送,想递给同事,我方一田姓 女计调接住了手机,龚经理被警察按住,派出所长一下子抓住了田小姐,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扭住了脖子一把夺过手机在 地下摔得粉碎!而田小姐脖子上则留下了一道长约5CM的伤痕,血迹模糊!当时群情激愤,大有暴发之势,为了防止事件 进一步扩大,郭宏辉董事长急忙拦住了我方上前质问讨说法的工作人员。     我们不得不感叹:凤凰的警察朋友们 是正统的湖南后人,野火潇湘,霸蛮之邦!‘霸蛮’二字可谓是让湖南凤凰警察朋友发挥到了极至!     事件到此 时为止,已经不是在处理,而是在发展。     我方再次打通了佘局的电话,佘局的话气已明显不如刚开始的果敢, 似乎也是有所顾忌。但答应派一名副局长在12点的时候赶到沱江派出所协助处理。并声称自己在外地,如果有必要,也 可以马上赶回来。     按照警察的要求,也屈于所长及其部下们的淫威,我们国旅的工作人员不能在派出所大厅里 等待结果,只能站在街边。在11:50分上下,湘U0039号车的前文中提到的‘麻痞焦’以及前文中提到的大个子光头在一 众小青年的围绕下,如众花捧月般有说有笑酒气冲天的走入了派出所内,如出入自己家一般的方便正常!在与几名当时 还没睡的民警打完招呼后,此一众人径直来到了我们大家的面前,说道:‘我劝你们不要把事情搞大,不然砍死你们这 些人,也不会放过你们董事长!你们这些外地八二!我们就是黑社会!’      在交警大院内见识了打人后,我们 对在派出所门口的黑社会公开威胁已经是不再奇怪了。我们一众几十人,没有一个按过自称黑社会的人的话头,也许是 因为害怕,也许是因为不屑。正在此时,一辆的士停在我们大家面前,从车上下来三个人,他们是来接他们的同伴回宾 馆住的。他们的同伴是三个女孩,在我们到达沱江派出所之前见他们就一直守在那里,与他们沟通才知道:他们一行六 人是广东的游客朋友,在凤凰已经四天了,因为自己开的车让凤凰的黑社会砸烂,也在沱江派出所以等待处理。已经四 天了,也没有帮他们拿出个处理意见,他们想把车开出去自己修好回去,警察也不让,而且车被拖进派出所内,而不是 交警大院!看着他们无助的眼神,我们好心的同事说了一句:‘你们怎么不找媒体呢?’他们回答: ‘找了,没结果! ’六名广东游客中的一位女性朋友对我们说道:‘你们往上告吧,我愿意为你们作证!’        就在此时,离 我们不远的自称黑社会的人发话了: ‘妈的,你们还不走,搞死你们!’      几位广东的游客朋友们见状马上钻 进了的士车内,走了。     当晚12点,凤凰县**副局长到达派出所:与我方达成以下协议:一,打人者刑事拘留, 二:通知打人的交警 161633等候处理,三:打人的车主和自称黑社人的打人团伙赔偿郭董5000元医药费用。四:第二天 ,也就是6月13 号早上我们到交警大队去取证取车。     第二天,6月13号,我们到达交警大队,处理的依然还是 161633交警,一不肯让我们将车开走,二不肯将对方当事人带到现场,三不给开具任何扣押单将郭董的行驶证/驾驶证等 证件扣押。     我们在绝望中于6月13日返程,至今为止我们的车辆还被扣押在凤凰交警大队,所有证件也被扣押 ,没有任何的扣押单。也没有任何人与我们联系赔偿问题,也没有得到任承诺中的医药赔偿及承诺的人员处理。      上述事件整个过种是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绝无故意添加毁誉部分,也许有个人感情色彩在内,但凡是亲身经历此事 的人相信都不能无动于衷,情感流露在所难免。事故过种中大部分照片毁于让沱江派出所所长的摔坏的手机而无法呈现 。只有少数的照片将随本文一起上传。 此帖出自: 既然能清楚的说到XX警号、车号及相关人员的体貌特征我想此事应 该不会是空穴来风吧。 事实是否属实,请查实,速回复,谢谢! 中国湘西网网站信箱(hnxxzx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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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6 20: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代史中的土匪窝,湘西giao  匪记这是以此 为题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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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0: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一来还有人敢去凤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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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2: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湘西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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