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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著名的思想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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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3: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个著名的思想实验

10.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电车难题”要数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9.空地上的奶牛(The Cow in the field)



认知论领域的一个最重要的思想实验就是“空地上的奶牛”。它描述的是,一个农民担心自己的获奖的奶牛走丢了。这时送奶工到了农场,他告诉农民不要担心,因为他看到那头奶牛在附件的一块空地上。虽然农民很相信送奶工,但他还是亲自看了看,他看到了熟悉的黑白相间的形状并感到很满意。过了一会,送奶工到那块空地上再次确认。那头奶牛确实在那,但它躲在树林里,而且空地上还有一大张黑白相间的纸缠在树上,很明显,农民把这张纸错当成自己的奶牛了。问题是出现了,虽然奶牛一直都在空地上,但农民说自己知道奶牛在空地上时是否正确?



解读:



空地上的奶牛最初是被Edmund Gettier用来批判主流上作为知识的定义的JTB(justified true belief)理论,即当人们相信一件事时,它就成为了知识;这件事在事实上是真的,并且人们有可以验证的理由相信它。在这个实验中,农民相信奶牛在空地上,且被送奶工的证词和他自己对于空地上的黑白相间物的观察所证实。而且经过送奶工后来的证实,这件事也是真实的。尽管如此,农民并没有真正的知道奶牛在那儿,因为他认为奶牛在那儿的推导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上的。Gettier利用这个实验和其他一些例子,解释了将知识定义为JTB的理论需要修正。



8.定时炸弹(The Ticking Time Bomb)



如果你关注近几年的政治时事,或者看过动作电影,那么你对于“定时炸弹”思想实验肯定很熟悉。它要求你想象一个炸弹或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藏在你的城市中,并且爆炸的倒计时马上就到零了。在羁押中有一个知情者,他知道炸弹的埋藏点。你是否会使用酷刑来获取情报?



解读:



与电车难题类似,定时炸弹情景也是强迫一个人从两个不道德行径中选择的伦理问题。它一般被用作对那些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酷刑的反驳。它也被用作在极端形势下法律——就像美国的严禁虐囚的法律——可以被放在第二位的例子。归功于像《24小时》的电视节目和各种政治辩论,定时炸弹情景已成为最常引用的思想实验之一。今年早些时候,一份英国报纸提出了更为极端的看法。这份报纸提议说,如果那个恐怖分子对酷刑毫无反应,那么当局者是否愿意拷打他的妻子儿女来获取情报。



7.爱因斯坦的光线(Einstein’s Light Beam)



爱因斯坦著名的狭义相对论是受启于他16岁做的思想实验。在他的自传中,爱因斯坦回忆道他当时幻想在宇宙中追寻一道光线。他推理说,如果他能够以光速在光线旁边运动,那么他应该能够看到光线成为“在空间上不断振荡但停滞不前的电磁场”。对于爱因斯坦,这个思想实验证明了对于这个虚拟的观察者,所有的物理定律应该和一个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观察者观察到的一样。



解读:



事实上,没人确切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科学家一直都在争论一个如此简单的思想实验是如此帮助爱因斯坦完成到狭义相对论这如此巨大的飞跃的。在当时,这个实验中的想法与现在已被抛弃的“以太”理论相违背。但他经过了好多年才证明了自己是正确的。



6.特修斯之船(The Ship of Theseus)



最为古老的思想实验之一。最早出自普鲁塔克的记载。它描述的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几百年的船,归功于不间断的维修和替换部件。只要一块木板腐烂了,它就会被替换掉,以此类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开始的那些了。问题是,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特修斯之船,还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如果不是原来的船,那么在什么时候它不再是原来的船了?哲学家Thomas Hobbes后来对此进来了延伸,如果用特修斯之船上取下来的老部件来重新建造一艘新的船,那么两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特修斯之船?



解读:



对于哲学家,特修斯之船被用来研究身份的本质。特别是讨论一个物体是否仅仅等于其组成部件之和。一个更现代的例子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乐队,直到某一阶段乐队成员中没有任何一个原始成员。这个问题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对于企业,在不断并购和更换东家后仍然保持原来的名字。对于人体,人体不间断的进行着新陈代谢和自我修复。这个实验的核心思想在于强迫人们去反思身份仅仅局限在实际物体和现象中这一常识。



5.伽利略的重力实验(Galileo’s Gravity Experiment)



为了反驳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速度取决于物体的质量的理论,伽利略构造了一个简单的思想实验。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如果一个轻的物体和一个重的物体绑在一起然后从塔上丢下来,那么重的物体下落的速度快,两个物体之间的绳子会被拉直。这时轻的物体对重物会产生一个阻力,使得下落速度变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两个物体绑在一起以后的质量应该比任意一个单独的物体都大,那么整个系统下落的速度应该最快。这个矛盾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是错误的。



解读:



这个思想实验帮助证明了一个很重要的理论:无论物体的质量,不考虑阻力的情况下,所有物体自由落体的速率都是一样的。



4.猴子和打字机(Monkeys and Typewriters)



另一个在流行文化中占了很大分量的思想实验是“无限猴子定理”,也叫做“猴子和打字机”实验。定理的内容是,如果无数多的猴子在无数多的打字机上随机的打字,并持续无限久的时间,那么在某个时候,它们必然会打出莎士比亚的全部著作。猴子和打字机的设想在20世纪初被法国数学家Emile Borel推广,但其基本思想——无数多的人员和无数多的时间能产生任何/所有东西——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



解读:



简单来说,“猴子和打字机”定理是用来描述无限的本质的最好方法之一。人的大脑很难想象无限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无限猴子定理可以帮助理解这些概念可以达到的宽度。猴子能碰巧写出《哈姆雷特》这看上去似乎是违反直觉,但实际上在数学上是可以证明的。这个定理本身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重现的,但这并没有阻止某些人的尝试:2003年,一家英国动物园的科学家们“试验”了无限猴子定理,他们把一台电脑和一个键盘放进灵长类园区。可惜的是,猴子们并没有打出什么十四行诗。根据研究者,它们只打出了5页几乎完全是字母“s”的纸。



3.中文房间(The Chinese Room)



“中文房间”最早由美国哲学家John Searle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这个实验要求你想象一位只说英语的人身处一个房间之中,这间房间除了门上有一个小窗口以外,全部都是封闭的。他随身带着一本写有中文翻译程序的书。房间里还有足够的稿纸、铅笔和橱柜。写着中文的纸片通过小窗口被送入房间中。根据Searle,房间中的人可以使用他的书来翻译这些文字并用中文回复。虽然他完全不会中文,Searle认为通过这个过程,房间里的人可以让任何房间外的人以为他会说流利的中文。



解读:



Searle创造了“中文房间”思想实验来反驳电脑和其他人工智能能够真正思考的观点。房间里的人不会说中文;他不能够用中文思考。但因为他拥有某些特定的工具,他甚至可以让以中文为母语的人以为他能流利的说中文。根据Searle,电脑就是这样工作的。它们无法真正的理解接收到的信息,但它们可以运行一个程序,处理信息,然后给出一个智能的印象。



2.薛定锷的猫(Schrodinger’s Cat)



薛定锷的猫最早由物理学家薛定锷提出,是量子力学领域中的一个悖论。其内容是:一只猫、一些放射性元素和一瓶毒气一起被封闭在一个盒子里一个小时。在一个小时内,放射性元素衰变的几率为50%。如果衰变,那么一个连接在盖革计数器上的锤子就会被触发,并打碎瓶子,释放毒气,杀死猫。因为这件事会否发生的概率相等,薛定锷认为在盒子被打开前,盒子中的猫被认为是既死又活的。



解读:



简而言之,这个实验的核心思想是因为事件发生时不存在观察者,盒子里的猫同时存在在其所有可能的状态中(既死又活)。薛定锷最早提出这个实验是在回复一篇讨论量子态叠加的文章时。薛定锷的猫同时也说明了量子力学的理论是多么令人无法理解。这个思想实验因其复杂性而臭名昭著,同时也启发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其中最奇异的就属“多重世界”假说,这个假说表示有一只死猫和一只活猫,两只猫存在在不同的宇宙之中,并且永远不会有交集。



1. 缸中的大脑(Brain in a Vat)



没有比所谓的“缸中的大脑”假说更有影响力的思想实验了。这个思想实验涵盖了从认知学到哲学到流行文化等各个领域。这个实验的内容是:想象有一个疯狂科学家把你的大脑从你的体内取出,放在某种生命维持液体中。大脑上插着电极,电极连到一台能产生图像和感官信号的电脑上。因为你获取的所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都是通过你的大脑来处理的,这台电脑就有能力模拟你的日常体验。如果这确实可能的话,你要如何来证明你周围的世界是真实的,而不是由一台电脑产生的某种模拟环境?



解读:



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很像《黑客帝国》,那么你说对了。这部电影以及其他一些科幻作品,都是在这个思想实验的影响下创作出来的。这个实验的核心思想是让人们质疑自身经历的本质,并思考作为一个人的真正意义是什么。这个实验的最初原型可以一直追溯至笛卡尔。在他的《Meditations on the First Philosophy》一书中,笛卡尔提出了能否证明他所有的感官体验都是他自己的,而不是由某个“邪恶的魔鬼”产生的这样的疑问。笛卡尔用他的经典名言“我思故我在”来回答这个问题。不幸的是,“缸中的大脑”实验更为复杂,因为连接着电极的大脑仍然可以思考。这个实验被广泛的讨论着,有许多对于此实验前提的反驳,但仍没有人能有力的回应其核心问题:你究竟如何才能知道什么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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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4: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太深,伤脑筋,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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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5: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天 于 10-7-30 13:59 写道:
8.定时炸弹(The Ticking Time Bomb)

http://www.verycd.com/topics/2825703/
http://www.verycd.com/topics/2825883/

当然,评论比电影更精彩!

本片和另一部美剧《24》所涉及的话题其实是一样的,争论的焦点在于是效忠法律追求司法公正还是遵循你的良心内心正义,在很多时候,这两者是一致的,但有时却不,比如《24》第七季提出的著名“公交车选择”:一部公交车被安放炸弹,但恐怖__粪子拒不透露是哪部公交车,当常规策略无法解救公交车上无辜的生命,且你自信可以通过严刑逼供得到答案时,你是否还坚持刑讯逼供是违背法律的而看着那些生命的离去?
===========================================
关于这点,《24》中的jack已经给出正确的价值判断,jack说“我很乐于被你所贷表的广大民众来审判,并由他们来决定我的命运。” 请注意,美联邦的法律不是由法官来进行裁决的,而是由从公民中随机抽签,并由控辩双方认可,临时组建的公民审判团(长期被错误的翻译为陪审团)来作裁决的,很显然,jack对那恐怖分子进行逼供的做法,根本没有任何执法部门和公民对jack提出司法诉讼,国会的听证会并不是就此事审判jack,而仅仅是作为立法机构的国会通过对jack的听证获取信息,方便制定相关法案,比如是否撤消CTU这个部门,所以说jack并不怕对他的司法诉讼,因为基本上绝大多数美国公民都不会判jack“罪名成立”,因为任何法律的执行和审判都是需要有弹性的,因为任何简单的法律条文都无法完全应对复杂而又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自由民主国家的法律也都是有弹性的,区别在于像美联邦这样的自由民主国家,这个关键弹性尺度掌握在由公民组成的临时审判团手中。
正是因为法律的具体审判是可以有弹性的,它补充了简单的法律条文所无法印对的复杂具体情况。所以你不要指望美联邦人因为这类“公共汽车选择”问题,就为修改不允许官府刑讯逼供的法律开绿灯,那是绝对不可能。针对复杂情况的灵活裁决已经经过临时公民裁判团的具体裁判解决了,并不需要修改法律条款。jack说“这些法律是一些比你我都聪明多的人编写的,最后我知道这些法条一定得比公交车上的15条人命重要,而且在我心底,我知道那是对的。”可见就连违反了这条法律的jack,都认为不因该为“公共汽车选择”修改法律。
用一个通俗的说法来说就是“紧咬宪法不松口,公民弹性审判手中握”,高高在上的宪法和法律,最后的价值审判还是要靠一个个独立的公民审判员来执行。
jack做过很多违法的事情,很多甚至是公开做的,甚至有一集中,jack答应恐怖分子要求杀了一个无辜的人(注:这个无辜的人是CTU的局长),因为不杀了这个人,恐怖分子就会杀更多的人,很多人都知道他做了违法的事情,但是为什么没有人对他提出司法诉讼呢?原因就是美联邦人认为一个个独立的公民追求到的正义相对比官府的官僚更可靠。说通俗点审判大权要在一个个独立的公民手中,而不能在官府官僚的手中,也就是要民权还是要官权的问题,美联邦人选择了要民权。美联邦人认为要用个人自己的判断力,首先对jack的事情做出一个自己的判断,很明显,了解事态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jack并没有做错什么,这些事情是事出有因的,属情理之中。不仅如此,即使真的有人为此提出司法诉讼,也要由随机抽签产生的公民大审判团(经常被错误的翻译为大陪审团)裁决此案有法院受理的必要,法院才能受理,像jack所作的那些事情,即使提起诉讼,基本都过不了大审判团这关,大多数老百姓会认为jack并没有做错,审判jack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和时间,再退一步说,即使过了公民大审判团这关,法院受理后,要让法庭上听了jack做事方方面面细节的公民审判团中的老百姓一致同意jack”罪名成立“,那更是可能性几乎没有,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没人对jack提起司法诉讼。说白了,jack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得到了美联邦大多人认可的,简单的法律条文在应对复杂多变情况下的不足,通过独立公民审判团制度的独立自由裁决权得到了弥补,所以jack说的“广大民众来审判,并由他们来决定我的命运”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美联邦本来就是由抽签产生的公民老百姓临时组成的公民审判团来审案的,不知道我朝有几个官僚敢让临时抽签产生的老百姓公民审判团来审判他是不是贪官。
而且不仅如此,在美联邦公众舆论甚至会反过来谴责提起诉讼的人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来对一个好人提起诉讼。明白了美联邦法律这些方方面面细节之后,大家就会明白美联邦法律的最终裁判大权其实掌握在一个个随机的独立美国公民手中,是一个个独立的老百姓公民在做最后的大审判。美联邦人认为一个个独立的人追求到的正义相对比官府的官僚更可靠。为此他们专门在法律的最关键处,加入了由独立的,随机产生的老百姓来组成公民审判团判案的制度。
也就说对于“公共汽车选择”这类特别案例,美联邦的法律条款是不可能剥夺公民的这项——免受官府刑讯逼供权力的,不过对于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的某些特别案例,美国老百姓是有权“难得糊涂”一把的,不过是老百姓有权“难得糊涂”,不是官僚有权难得糊涂。
明白了这一些道理,也就不难理解自由主义的最高境界:公民相比官府更有权寻求正义。奴性的人就是去跪求官府青天大老爷给自己作主,说白了就是靠别人,没有奴性的自由人追求正义靠自己。美联邦人认为一个个独立的公民个人追求到的正义相对比官府的官僚更可靠。在这一点上,jack一抢逼了杀妻仇人和我朝上仿跪求青天大老爷形成鲜明对比。这里补充说明一下,美联邦人的主流民意是倾向jack的做法的,而我朝主流民意是倾向指望官府的青天大老爷做主的。

有人说现在美联邦人很少用公民审判团制度,90%以上的刑事官司都走庭外和解这条路这个说法其实是不准确的错误说法。庭外调解本来就是公民审判团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他们之间不是排斥关系,而是补充关系,不是“有庭外调解,就不要法庭公民审判”这样的关系,而是有公民审判这样的基础做后盾,庭外调解才能相对公正。在美联邦,庭外和解的基础是控辩双方估量自己在由公民审判团审判的法庭上,自己胜诉的可能性大小,而做出的规避风险的选择,是选择上法庭,还是接受调解条件。双方愿意接受什么样的调解条件,完全取决于什么样的审判制度,比如在我朝,女职员要要和老板打性骚扰官司,在同样的证据条件下,如果用美联邦的临时公民审判团制度来审,女职员愿意接受的庭外调解赔偿可能就是50万,因为如果对方不接受这个条件,临时公民审判团可能判老板赔100万,而如果用我朝的法庭来审,女职员不得不接受的庭外调解很有可能就只能是秋菊打官司的“一个说法”而已,调解赔偿很有可能只是50万的一个零头,因为不接受调解上法庭的结果基本上连胜诉都指望不上。可见庭外调解的基础依赖于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不同的制度,结果完全南辕北辙。所以说,在美联邦庭外调解的基础是公民审判团制度,庭外调解只是公民审判团制度的一个补充,没有临时公民审判团制度,就很难存在相对公正的庭外调解,美联邦的庭外调解是公民审判团制度下的庭外调解,他和我朝官僚制度下的庭外调解根本就是两码事儿,所以说并不是庭外调解取代了公民审判,而是在公民审判之下的庭外调解。

有人说《犯罪现场调查CSI》中美联邦各地方的执法部门稍微一点点小错,甚至根本不是错误,也会被美国公民盯着不放。和《24小时》中对jack的态度相差很大,说在美国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程序正义具有绝对的优先地位,一旦超越,无论在道德上获得多少支持,在法律上都最终要承担责任的。这两种现象其实并没有矛盾冲突,因为反恐24小时中,jack面临的是伤亡重大的反恐战争,这和《犯罪现场调查CSI》中的日常刑事犯罪完全是两个级别,在普通情况下,美联邦人确实对执法部门要求很严,但是在面临重大伤亡,或者艰巨的战争时期,或者在自由民主的美联邦生死存亡之际,美联邦人就会明智的支持jack这样的行动,最典型的就是二战时期,美联邦人就把几十万日本裔关到集中营里集中监管,战争胜利结束后又关闭集中营,还对日本裔进行赔偿;911后开始的反恐战争时期,美联邦人就开设了海外关塔那摩监狱,现在相对环境安全些了,美联邦人又开始做关闭海外监狱的准备了,可见在危机时期,美联邦人允许了很多在普通时期根本不可能让正府去做的事情,所以说在《犯罪现场调查CSI》中那种日常情况下,美联邦人对执法部门要求很严,而在《24小时》的反恐战争中,美联邦人却支持经常犯法的jack,这两种截然不通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冲突。自由民主制度本来就是一种活的制度,僵硬石板从来都不是美联邦人的思维方式,有这样实事求是,头脑灵活的美联邦人,自然就有“难得糊涂”支持jack的美联邦公民审判团,正因为如此,jack才敢说自己愿意接受民众的审判,愿意让他们来决定我的命运。
同样的道理,对是否愿意牺牲恐怖分子的3个家属,来挽回千万条美联邦民众的生命,美联邦的公民审判团几乎可以肯定的说,不会判H有罪。
[B][color=green]错综复杂、不三不四、乱七八糟:动静有常、刚柔断矣[/color] [/B] 红帆船:http://www.falvjia.com/u/1210/index.html http://www.cye.com.cn/2009/zhe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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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5: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zeushero的文章(和我想的一样,就贴出来了):
这是一部出人意料的电影,看之前我当做一部普通反恐的特工题材的电影来看,结果我看完了还看了第二遍。它颠覆了一些我根深蒂固的思想,或者一些绝大部分人根深蒂固的思想,对于有些从没有人质疑或者不敢有人质疑过历史性的问题不禁有了我的疑问,是不是可以另外的解毒?但是我不敢把这些想法说出来,这是违大不恭,我不想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但是这些疑问一旦产生必然会伴随我走下去,直到有了我自己的答案。



很多人面对过这样的问题。火车失控,面前有两条轨道,在原来的轨道上有5个人,而另一条岔路轨道上面只有1个人,让你选择。绝大部分的人会选择1个人的那条。也就是说,大家有个共同的观点,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数的那一部分。这是组织形式最激烈的一种外在表现之一。



基于这种观点,一个恐怖分子威胁了成千上万的人的性命时,自由、公平等等这些权利都将失去,包括生存的权利。当然他是造成这些的因,那么为了让他开口解除威胁这个果应该包括他那无辜的家人:老婆、孩子吗?可以吗?成千上万人的性命,一家人的性命,如何选择,这不是很容易吗?现代的教育和文化的传播造就了关于人性的普遍思考,问题不是这么简单。



扯的有点远,回到电影。片名战略特勤组,但我更喜欢另外一个片名英文Unthinkable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的什么?



杨格是土生土长前美军特种部队的军人,是个关于核武的专家。他成了穆斯林之后选择了站到了美国政府、或者说美国主流社会的对立面。他在美国三个城市,安放了三个核弹(实际不只三个),然后自投罗网。他明白他所要遭受的一切,关于他的自投罗网我理解他还要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战胜自己。FBI、中情局和美国军方联合调查。具体的情节发展比较微妙。

酷刑,在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占有非常重要的一个位置。在这方面,中国人发明的酷刑让人悚然,我特地上网查了下,凌迟、插针、车裂等等五花八面花样百出。说实话片中的酷刑水平比起《风声》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说明美国佬在这方面的水平和接受程度还是比不了国人的。



但是美国是个标榜人权的社会,在以往的电视电影作品中,对于这类人我们最多只能看到拳脚相加,如此酷刑伺候确实未曾见过。H甚至在一开始就割下扬格的一个手指和实施宫刑。FBI的布洛迪和其他军方人员强烈反对,显然他们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中情局的老手为了这一刑罚甚至提供出了法令:“根据军事委员会法案,非法敌方战斗人员不得援引日内瓦国际公约。非法敌方战斗人员没有人身保护令,无法向法院提起任何申述,因此法庭也没有证据。”“那是指的外国非法敌方战斗人员,这个人是美国公民。”


“昨天被注销了,他现在没有国籍。”军方高层回避,刑罚继续。


我们可以看到2点,
第一,所谓的美国人权是是指美国人的人权,其他人他们完全可以把你列为非法敌方战斗人员,管你是不是。
第二,即使你是美国公民,如果你站到了国家对立面,你会悲哀的发现你也将成为敌方人员,你不再是美国公民,你也不享有人权。



布洛迪承诺扬格说出炸弹在哪送他去巴基斯坦,给他自由。
布:“告诉我们炸弹的地点。你就可以自由。”
H:“他不想得到自由。”
布:“人人都想得到自由。”
H:“美国还没有剥夺全世界人民的自由。”
扬格:“你说的自由是一个伪神。”

后面不断的证明这句话的正确。


随着时间的进行,炸弹爆炸的时间越来越近。所有人都不再为扬格的人权进行维护,大家甚至希望酷刑取得效果。一个很残酷的现实,成千上万人的的生存利益和一个人的人权摆在对立面的时候,那个人的人权变的微不足道。没有对和错,对错本就不绝对,扬格为了理想;H为了现实;布洛迪为了人性。我很难去恨H,他的方式偏激但那是为了他的目的;我也不会因为布洛迪的行为拖延了拷问的效果,那是人性的表现,虽然她的人性造成了最后致命的错误。也许很多的人会同情扬格,虽然他是恐怖分子,但是他受的遭遇却很让人同情,人们总是同情弱者。


弱者?谁是弱者?有段对话。
H:“怪不得从远古时代起,人们就一直用这招,只是为了好玩?”
布:“这样你就觉的舒服了?这就是我们对付敌人的秘密武器?”
H:“问题不在于敌人,在于我们,我们的弱点,我们是弱势的一方,我们害怕,他们不怕,我们怀疑,他们坚信。”
谁是弱者?


H在扬格面前杀死了他的妻子,甚至要对他的两个孩子动刑才让扬格说出了三个炸弹的地点。H猜测还有第四个炸弹,要继续对孩子动刑逼扬格说出,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不干了,包括军方和中情局的人还有H的助手,H用事实说服了他们,却说服不了布洛迪,他要求布洛迪做他的助手。布洛迪:“我们都是人,让炸弹爆炸吧,我们不能这么做。”扬格抢到了枪,自杀。果然有第4个炸弹,画面在炸弹计时跳0时结束。


最后的胜利者是谁?扬格?炸弹的爆炸会让他成为穆斯林的英雄?布洛迪?她造成挽救了人性的底线?H?事实证明他是正确的?总是问号,每个人的结果都会不一样。


有段H和扬格的对话,就是这段对话让我产生了前文所说的疑惑。
H:我在这里做的,是有益于我的人民的。只要我得到结果,只要我拯救了人民。你看,并没有什么H和扬格,只有胜利和失败。胜利者占领道义的制高点,因为历史是胜利者来写的。失败者只是失败了。我会挖出你的眼睛,但你却奈何不了我。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其实很多,只是我们无法考究,我们无法亲历,我们只能通过历史的书籍去了解,而历史往往是胜利者所写,那么真正的对错是否那么简单,如果历史的进程完全相反,对于那些历史又会变成怎样。有些历史的事实是毋庸质疑的,那是惨绝人寰的,但是还有一些历史是否是我们以前所想的那样。我不敢举例,只能隐晦的思想。



还有个片段。


布洛迪根据扬格提供的一个证明炸弹存在的地点,切引爆了一个C4炸弹,死了53个平民。布洛迪愤怒的要杀死扬格。然后是扬格全片最激烈的表现之一。

扬格:“来啊,来啊。我爱我的国家,你们却践踏国家。我爱我的信仰,你们却侮辱宗教。记住一点,我来这里是因为我想来这里,我自投罗网是因为我不是懦夫,我选择直面我的压迫者。你们可以叫我野蛮人,那你们是什么人呢?50几个平民就想让我哭?你们每天杀的人都有这个数。你感觉如何?布洛迪,问题不在我这里,问题在你们这里。你感觉如何,你在这里无权发号施令,只有一个人有权,这个人不是你。你是邪恶,你就是毒瘤。这让你感觉如何?布洛迪。”


这段话是给美国观众听的,是给美国那些议员们、官僚甚至奥巴马听的。








中情局和美国军方把审讯交给代号H的神秘人,H要用酷刑审问以求结果,FBI的布洛迪女士和其他人表示强烈反对,在美国这个自由的土地上,酷刑让人不可思议。但在美国高层的授意下,酷刑拷问还是进行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爆炸的时间越来越近,布洛迪和其他人都接受了酷刑这一形式,他们的内心深处都急切的希望,酷刑能拷问出结果。最后甚至连扬格的家人都牵扯到其中,他的妻子死在H手上。扬格在H要对其孩子动刑时说出了3个炸弹的地点,并且自杀。
[B][color=green]错综复杂、不三不四、乱七八糟:动静有常、刚柔断矣[/color] [/B] 红帆船:http://www.falvjia.com/u/1210/index.html http://www.cye.com.cn/2009/zhe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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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 于 2010-7-30 15:15 写道:
http://www.verycd.com/topics/2825703/
http://www.verycd.com/topics/2825883/

当然,评论比电影更精彩!

本片和另一部美剧《24》所涉及的话题其实是一样的 ...

算好片吧,不过遇上剧中那样的恐怖分子,整到最后也无语了。
[url=http://t.qq.com/wangworm/mine][img]http://v.t.qq.com/sign/wangworm/99e6b48dfa67696ddd9f6d3efc059209e42fef59/1.jpg[/img][/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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