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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坏事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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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0: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坏事天下事

先说明,死者曾建设是我表哥,才四十几岁,大学老师。
听到他的去世的消息,我很难过,可又得知在后来的处理事故的途中,我舅母和表哥家的亲人们想到交警支队去要个说法,却遭到殴打。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理王法,对于政府执法部门的这种无视人性的作为,难道老百姓就只能在网上发泄发泄,奢望天上能掉下个包青天吗?
万能的车友会,我能做帮到的是不是只有转转帖而已?


http://bbs.rednet.cn/a/a.asp?B=70&ID=23269441
蓝是那么的天,白是那么的云,灿烂是多么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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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0: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4月6日晚上9点40分分左右,死者曾建设安排好父亲在衡阳新区附二医院住院后,从新区附二医院右侧门出来,准备回到学校。当他走到新区附二医院旁边的十字路口处,被陈银辉驾驶的粤B8979T小车超速行驶(经鉴定陈银辉当时驾驶小车行驶的速度为75码)当场撞死。蒸湘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以后,派赵汉云和另一名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处理。死者家属质疑有以下几点:
  一、取证不及时。当晚案发时,已是晚上9点40分左右,除了陈银辉外车上还乘坐着另外两个人,这两个人都是他的亲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交警应当场找陈银辉车上乘坐的另外两个人取证,证实陈银辉是否饮酒和超速,并做好谈话笔录。但是,交警赵汉云二人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直到4月7日下午死者家属提出该项请求以后,再找这二人问话。这前后存在十多小时的时间差,为他们串供提供了充足的时间,这样的证言还有客观公证可言吗?交通肇事惨案发生时,衡阳市一中两名学生当场目睹了惨案发生的全过程。两名富有正义感的学生当场在后面大声疾呼,肇事车子冲出50多米以后才停住。如果司机没有醉酒,为什么在限速40码的市内疯狂飙车?据专家鉴定,当时车速在75码以上。
    据衡阳市蒸湘区交警透露:衡阳市蒸湘区有时一天会发生7--8次车祸,最少的一天好有一次。交警见钱眼开,吃了原告又想吃被告,车主何能重视安全,车祸怎么能不频发呢?衡阳人,你小心了,小心有一天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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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0: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交警部门在肇事者陈银辉血液是否送检一事上存在说谎行为。交警对陈银辉进行血液采样检验,但是被抽的血液在死者家属发现没有被送检、一再催促的情况下,直到4月12日下午才被送到衡阳疾控中心检验,这时已是案发后的第六天。按规定,肇事者陈银辉的血液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送检。交警部门这样处理陈银辉的血样,为陈银辉更换已抽的血液提供了足够的时间上的可能。如果陈银辉肇事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两三天以后,陈银辉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就不会存在超标的问题。要特别指出的是,陈银辉4月8日被交警放了出来。并且,死者家属在4月7日至4月9日多次当面询问交警赵汉云和李锦云,血液是否送检一事时,他们都回答,已经送检。交警赵汉云和交警中队队长李锦云在血液是否送检问题上,都说了谎话。为什么说谎,交警不能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满意的答复。死者家属认为交警存在包庇肇事者的可能,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查实交警赵汉云、交警中队队长李锦云等是否存在徇私枉法行为,还死者家属一个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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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0: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本案中最为重要的证据是当场抽取的陈银辉的血液样本,而这个重要的证据却被存放在一个私人医院康阳骨科医院,而不是存放在法医鉴定中心或更加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机构,而附二医院就在康阳骨科医院旁边,并且还方便还近一些,为什么不放到附二去?只有一个解释,这是为肇事者更换血液提供了方便和可能,看来交警用心良苦,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死者家属强烈要求交警提供康阳骨科医院没有为陈银辉更换血液的证据。蒸湘交警,你能给出一个天下人信服的答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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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0: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肇事者陈银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什么在4月8下午被交警释放。陈银辉驾驶粤B8979T小车超速行驶(经鉴定陈银辉当时驾驶小车行驶的速度至少为75码)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在死者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肇事者陈银辉放出,为肇事者陈银辉可能去私人医院――康阳骨科医院更换血液样本提供方便。强烈要求交警部门为此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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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0: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肇事者陈银辉放出以后,将自己在深圳的疑联特电子有限公司于4月14日前搬走,致使死者家属赶到疑联特电子有限公司询问时,发现陈银辉和疑联特电子有限公司都不在,无法进行询问。如果交警将陈银辉羁押在案,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陈银辉意识到自己涉嫌犯罪,为什么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将自己的公司搬走。如果陈银辉涉嫌犯罪,交警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
    
    六、死者家属要求查看交警事故处理相关资料,交警部门以种种借口予以拒绝,如时而说领导开口就可以看,时而说必须有死者儿子的委托书才可能看(而死者的儿子当场在场),至今没有给死者家属一个知情权。死者家属怀疑交警在此命案中对交通事故处理关键资料进行非法处理,强烈要求上级领导查清交警在本命案中有没有钱权交易,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还事实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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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0: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死者家属于5月5日上午前往交警赵汉云办公室询问处理情况时,为什么交警20余人一哄而上,将老人和妇女打伤?交警你们只要公平处理就行了,有必要站出来打人吗?你本来是个裁判员,就是收了人家的钱,也没有必要站出来做人家老板的打手啊!!!!!!!

5月5日上午10点35分左右,衡阳市"四.六"交通肇事案中的死者家属,来到蒸湘交警大队赵汉云的办公室,询问肇事案处理情况,遭到了以赵汉云为首的20余名交警的轮番殴打.
  
   当时,到赵汉云办公室的有死者曾建设的母亲.妹妹.姑父.姑母.表嫂.二弟等8人,曾建设的母亲和妹妹恳求赵汉云公平公正处理本交通肇事案,讲了好多好话,哭得十分伤心.老人当时向赵跪下,求赵给出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论,赵汉云当时嫌老人哭诉得太多,十分不高兴,曾母又讲了几句难话.这时先后进来多名交警,见来了帮手赵便要出去,曾母抱着赵的双脚,请求不要走。赵上了火,一下子抓住曾母便打,并将曾母踢倒在地,并用脚用力踢.曾母全身是伤.曾建设的亲戚去劝解,这时,听到了争吵声的十多名交警冲了进来,将门关了起来,之后对曾的亲戚拳打脚踢,当场打伤7人.
    打的过程当中,赵汉云警官双手死者妹妹的头发,再用脚踢她的下身,专选软组织打,其结果全是皮伤。死者妹妹用双手抓伤赵的手,但是赵一直不松手,直至不想打了。
   当时有两位亲人在上WC,没有被打。出来看到情况后,便用手机拍摄打人场面,被交警打翻在地,接连打了两台手机。这后,打110报警.天下最大的怪事出现了,110居然不出警!一共打了数十次110,一直打到晚上,居然不见110的影子!
  
   衡阳市的天,在5月5日这一天居然没有太阳,不是共产党的天,110居然不出警!这在全世界.全地球找不出第二了!
  
   据悉,4月6日的交通肇事案,交警赵汉云等人可能收了肇事司机送去的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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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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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0: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过,现在最大的社会不公,既不是贫富差距、也不是贪污腐败…………



而是缺乏社会正义,有事没讲理的地方……
[fly]那一天,闭目在经阁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摇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转山转水,不为修来世,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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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0: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给贴设2点  也许去天涯发发会更好

[ 本贴由 扬明 于 10-5-7 10:43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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