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小猪

正常不正常?

[复制链接]

0

主题

6338

帖子

4860

积分

游客

积分
4860
发表于 2008-8-13 17: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四点名了,就谈谈我的看法吧

你这个东西是属遗忘物(TNND,也有人将遗失物与遗忘物当作是一回事),他捡到了,数额太小,即使不还,也谈不上犯法(是不是想说是犯罪?),如果数额较大,而且拒不归还,才谈得上犯罪(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犯法):侵占罪

捡到不还,数额又不大,属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你没有承诺过给钱,他向你要钱,属乘人之危,属无效民事行为,所以你如果觉得真想拿回来,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花上2000元请个律师,通过法院判决拿回来,当然,现实生活中的一般作法是,既然已经给了,就当作丢了吧,丢了200元总比丢手机和信息好吧,该知足啦,人生就那几十年,多知足些,会很愉快的,而且人家也已经还给你了。给了钱,再感谢人家一下,大度些,嘿嘿
把你口袋里的钞票放我口袋,把我脑袋里的观念放你脑袋!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22

帖子

3416

积分

游客

积分
3416
 楼主| 发表于 2008-8-13 21: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她做得还不够好。只是给了钱.没谢谢人家.我回头批评她哈
因为猪可爱,因为猪善良,因为猪不用减肥,因为猪不用讨好别人,因为猪我行我素,因为猪与世无争,因为猪管你爱是不爱,猪就是猪,这就是我所向往的,要象猪一样的过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4

帖子

8

积分

游客

积分
8
发表于 2008-8-13 21: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啊~~这种属于敲诈行为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749

帖子

175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751
发表于 2008-8-13 21: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用错ID了`~

要报警叻~~~X华个傻蛋~~
[fly]娑婆世界,芸芸众生,当悟已悟!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生有何欢,死有何惧,诸恶莫做,众善奉行![/f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22

帖子

3416

积分

游客

积分
3416
 楼主| 发表于 2008-8-13 21: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猪头妹小毛 于 2008-8-13 09:09 PM 写道:
上面用错ID了`~

要报警叻~~~X华个傻蛋~~



一~毛妹,别把人家暴露了嘛~
因为猪可爱,因为猪善良,因为猪不用减肥,因为猪不用讨好别人,因为猪我行我素,因为猪与世无争,因为猪管你爱是不爱,猪就是猪,这就是我所向往的,要象猪一样的过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64

帖子

68

积分

游客

积分
68
发表于 2008-8-13 22: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叫她老公叫几个兄弟,拿到手机马上抓那人打一顿
从小我的世界就充满鲜花掌声、别人羡幕的眼光…这一切在我看来是那么无聊,我只做了自己可以做得到的事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万

帖子

5928

积分

游客

积分
5928
发表于 2008-8-13 23: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抠门猪。。
能拿得回来就不错咯,人家要是不还你  你又能怎么样人家??

[ 本贴由 米卡 于 08-8-13 23:28 最后编辑 ]
不要以为车技高明就可以决定一切..就算是舒马赫..也在1999年的银石赛道撞断了腿.. 不要以为车辆很坚固..就算是奔驰..也未能在撞柱的时候保住英格兰玫瑰的性命.. 不要以为好运会永远同在..就算是受到上帝的垂青..他老人家也会有打盹的时候.. 所以..请谨慎驾驶..为了爱着你以及你爱着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万

帖子

4501

积分

游客

积分
4501
发表于 2008-8-13 23: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助长这种风气,索要是非常可耻的。
钱,谁都想要,尤其是这种情况下更想得到一点“理所当然”的好处。
但应该建立在失主主动给予的基础上得取这个利益。
一般来说失主都会给予适当的报酬。
构建和谐社会
[color=blue]好运该轮到我了吧! [/colo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338

帖子

4860

积分

游客

积分
4860
发表于 2008-8-14 08: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一句:

如果他有证据证明为了还您这个手机,花了200元,如果这个是合理的花费,您是有义务支付的
把你口袋里的钞票放我口袋,把我脑袋里的观念放你脑袋!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418
发表于 2008-8-14 08: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clever_pig 于 08-8-13 11:43 PM 写道:
不要助长这种风气,索要是非常可耻的。
钱,谁都想要,尤其是这种情况下更想得到一点“理所当然”的好处。
但应该建立在失主主动给予的基础上得取这个利益。
一般来说失主都会给予适当的报酬。
构建和谐社会



谁说的,楼主就不愿意给::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5-6-14 04:25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