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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台长

女士搭便车出车祸瘫痪 老同学司机赔偿119万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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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4 20: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莓 于 07-10-4 10:55 写道:
"打印好了本人已经厂对乘车风险充分了解,风险自负诸如此类的内容的你协议,然后让
乘车人签字。"

个人认为该方法较为可行



看来纸要涨价了:::::
[img]http://gb.chinabroadcast.cn/mmsource/images/2006/06/30/wc060630018.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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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4 22: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暴走 于 07-10-3 14:44 写道:
这个郑女士咋就这么无耻啊

咳........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心空无住,任运逍遥。但尽凡情,不求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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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00: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莓 于 2007-10-4 10:55 AM 写道:
"打印好了本人已经厂对乘车风险充分了解,风险自负诸如此类的内容的你协议,然后让
乘车人签字。"

个人认为该方法较为可行



无效条款呀。。。
把你口袋里的钞票放我口袋,把我脑袋里的观念放你脑袋!骚扰电话:139-076-2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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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00: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德 于 07-10-3 10:34 PM 写道:
他随车还打印好了本人已经厂对乘车风险充分了解,风险自负诸如此类的内容的你协议,然后让乘车人签字。


这个方法好,不签这个风险自负的协议就不让上车
[b][fly]开[color=red]普拉多[/color] 将FB进行到底! VY73! 这里是BG7YAW[/fl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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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01: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度不合情不合法的事情,无聊!

是不是考虑在车内明显地方帖一告示:搭乘人搭乘此车视同接受“风险共担原则”,我想应该是个什么方式更合法而已,总不能说签协议无效、帖告示也无效,总之怎么样都无效,怎么样车主都得赔吧?这是哪门子道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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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06: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莓 于 07-10-4 10:55 写道:
"打印好了本人已经厂对乘车风险充分了解,风险自负诸如此类的内容的你协议,然后让
乘车人签字。"

个人认为该方法较为可行

最好有效期100年以上,免得老签.
心空无住,任运逍遥。但尽凡情,不求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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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11: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还是搭车去我们老家。记得在老家的一个同学也曾说过,有一次他出门,他一个同学坚持开车送他,结果车祸,他是受了重伤,手术后安全。但是他开车那同学S了。他给他同学家送了几W元,心里永远留下个疙瘩,再也不敢学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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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18: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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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20: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情,法律,无奈着!我觉得一切都是天灾,怨不得!总之,小心,再小心,不追求激情,只追求平稳,不追求速度,只追求安全!这应该是我们开车的道理!把车控制在自己的手中,是永远的真理!
新的开始,有新的快乐 一切都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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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23: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我就发过这样的帖

当时我发帖的时候就说过免责的事情,当时还有人在笑我罗嗦.现在看来,做好人也要先保护好自己再说,不然就是拿那个热脸贴了别人的冷屁股.例子是数不胜数啊,什么扶人过马路被讹:用车别劫匪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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