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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专家李银河的一个访谈(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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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08: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性专家李银河的一个访谈(转帖)

被采访人:美国首位华裔市长医学博士黄锦波 记者:魏展勇

记者:黄博士你好,你是医学博士,美国医界权威,在美国行医三十多年婦產科。曾接觸驗查婦女三十多萬人次, 接过上千個婴几的誕生。并在1972年進修性教育課,因為美国是一个开放的國家,就有更多的臨床經驗与研究机会。中国比较有争议的“性专家”是李银河教授(以下简称李教授),李教授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著名的性社会学家之一。李教授认为: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她对于“多边恋”、“一夜情”、“乱伦”等问题所持的观点,前卫得让绝大部分人瞠目结舌。请问黄博士你是怎么看待她的这些前卫观点的?

黄锦波:首先我应该说明的是,我和李教授不认识,我只可以对你的介绍与问題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我不想批評李教授。就是对事对理,不对人而說話。第一:一个越是有教育有教养的人,尤其是“专家”、“学者”之类的,必须更多的对这个社会负起责任。如果是我,我不会提倡这么做。提倡这么做-----对社会对人民都是有危险的,是不道德的。我反对李教授提出的两性结合多元化。第二:她现在是大家都知道的“性专家”,也许很多人会听她的,这样她大肆渲染的个人观点就会误导群众。受影响最大的有可能是我们的年轻人,沒有什么知识的人。第三:作为“性专家”的李教授公开发表上述观点我觉得不应该。這等於每天晚上她在床上的一切行為也好,覌点也好,她有公开发表嗎?為什庅不发表讓大衆学习也好,研討也好呢?至于她是不是想借“性”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或者是在哗众取宠?这值得怀疑。

记者:李教授说过,一夜情,在道德上完全没有问题;开淫乱Party之类,只要是出于自愿,就不违法。黄博士你觉得呢?
黄锦波:专家的帽子会误导年轻人去尝试错误的东西,这是很危险的。把这些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会误导别人。作为性专家,作为知名人仕,应该是从人正常的健康角度出发,科学分析论证。只从人的“动物性”层面来过分强调人的“性权利”而不从“社会性”、“道德性”角度来重视人的“性责任”这是错误的!我们是人,是最高级懂理智有感情的動物,不是“随‘性’所欲”的动物,而是有爱而且有责任的人,与動物不同的是人類要顾及家庭、婚姻、责任、道德、伦理、法律、健康等等,我们才能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她18歲時有一夜情吧?一夜情是不限年歲的吧!有本事的尤其是專家 82歲都可以有一夜情啊!她這句話已証明她不該是性科的專家。覌衆看到英国的007 占士邦的浪漫私人生活裡,從年青到老都有很多一夜情啊,但他從不公开发表鼓勵18歲的男女才該有一夜情!

记者:李教授说,国外有所谓的虐恋俱乐部,只要他们高兴,可以多个人聚在一起发生性行为。中国的“聚众淫乱法”早就应该改了。请问黄博士你的看法是?
黄锦波:国外有很多好的文化她不报導推广,小部份人做的壞事,則多餘的去鼓吹。多个人聚在一起发生性行为,这个我不支持。為什庅不鼓勵這些人一起去表演賺点錢呢?即使是在大家都自愿的前提下,违不违法倒不是我们要研究的重点。要研究的是道德与社会健康的问題。每增加一个性伴,得性病的几率就会增加很多。现在的性病、爱滋病还不严重吗?多个人聚在一起发生性行为,也就是群交,对你的每一個性伴有点感情吗?有点愛意吗?互相有尊重嗎?遇到绅士淑女要留个下来考慮结婚吗?我担心的是群交的后果,对这个社会的冲击力,必然是惨重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学者,一个专家到底是在真正潜心在研究学术,还是在炒作引起媒体的注意;到底是不是一个真正的性专家,这有待时间的考验。她不是医生,也不是心理专家,怎么可能是一个性专家呢?作为一个性社会学家,尤其是一个著名的公众人物我觉得应该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要考虑到你这么说有什么后果。

记者:性行为不能不负责。“性学家”也不能不注意自己的言论。

黄锦波:是的。专家应该考虑自己的观点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影响。说话做事,都是要负责的。没有约束的性行为,即使是在西方也是不倡导的,何况在中国。这是不会得到社会普遍认同的。西方社会已经开始反思他们道德伦丧的后果,作为中国的性专家,千万不要以专家的身份来误导年轻人。

美国前总统克林頓公开知道的己有七個女朋友,有兩个曾控訴他,有一位叫“來恩斯基”使他差不多总统都没得做。克林頓在性方面, 在找女朋友方面從不提倡。更不承認或回答。 因為他負自己的責任, 他自己做是一回事,但他不公开发表,不想鼓勵民衆, 做成不良的社会风气。性行為該是两个人的私事,是兩个伴侣亲密做的行為,而不是到處公开談或表演的事。所以英語叫“Make Love”,叫 "做爱 "而不是公开講爱, 或倡導个人的性概念!
克林頓他个人所做的是风流, 而不下流!

记者:刚才黄博士你说李教授不可能是一个性专家,那是什么?
黄锦波:我只能说她是写关于历史、社会、同性恋、中国婚姻、女性感情与爱等理論的作家。
因为她沒有時间、环境、臨床 (个人或病人研究) 的经驗,她所寫的不是我们现在講的性方面的方式、享受、治療性功能、陽委、性冷感、什庅是正常持久、高潮、性行為对婚姻的影响、性对个人健康的问題、荷爾蒙是什庅、懂得用嗎?性文化节那些人推销的是什庅?所以她不可能是性科教育的專家。
简单的讲,她是文革時代的女孩,结婚不久。她有多少性生活的经驗与研究? 性器官的结構与功能?有无与白人、黑人、墨西哥等男人研究过性?总共有多个不同的經驗?比克林頓多嗎?她有病人或是性有问題的男女臨床经驗嗎?医好多少個性方面有问題的人呢?!
李教授在1999年成名,成为“性专家”,因為她是在中国最早出版关於中国男同性恋的作家。她不是医生,连心理学家都不是,在80至 90年代的中国,有多少男女同志去請教李教授談談性行為的问題呢?如果不多,她怎能有经驗做性科学的專家呢?她怎樣教他们现在也敏感的性話題呢?她在报社工作時去学过性行為与人嗎?看多些書就能开刀做外科手術医生嗎?

记者:在你看来,怎样的人才是真正的“性专家”?
黄锦波:任何人沒有多年直接与人有性方面的研究,取得经驗,用心理学、或药物去治療有性问题的人,没有取得治療后的成果, 都不是性科的專家。而她,只能说是爱讀关于性的書本、寫关于性的文章来赚錢、成名為一个故意大胆講性的講家!
李教授是一个“作家”,是个借“性专家”之名炒作的“作家”。她把生活中具体做的东西,脱离国情生活环境而论,是形而上学的片面说法。李教授大学毕业后先到了光明日报社当编辑,她爸爸是个老报人,她的前夫也是一位作家, 加上她去过美国, 懂翻釋,抄些美国有关性和同性恋的文章,回来采訪幾个中国同性恋的人,然后出版,成名。普通人想寫份文章都找不到报纸登出來!因為她的报社背景,她可以出書,寫什庅都行,那就容易成名了!
80年代改革开放刚刚开始,90年代中国的经济还没有上轨道。中国在那个时期男女还是授受不亲。李教授在那个时候调查同性恋,她是怎么调查的呢?人家会很坦然地对她说我是同性恋或者其他相关的信息吗?这么说来,调查出来的数据有失科学?

记者:李教授在博客中力挺换偶称没有道德问题,称聚众淫乱罪过时。假如她也在18岁,她也去一夜情等等。在她看来,表兄表妹只要承诺他们不生育,完全可以让他们结合。黄博士你赞同她的观点吗?
黄锦波:不适当的宣扬“卖淫非罪”有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我们应当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和适当的人做适当的事情。我们不应加以肯定甚至鼓吹,更不应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将聚众淫乱罪过时、卖淫嫖娼非罪化、一夜情没有问题等有争议性的观点向社会传播。李教授所写所说所提倡的东西,她自己先去实践了吗?她有换偶吗有多边恋吗? 有一夜情吗?一夜情是不限年歲吧?為什庅鼓勵18歲的男女去做呢?她是性專家,有本事六十歲也能有一夜情呵!如果她18歲時没有,则她实际上是在提倡一种自己不做的事情。给别人指一条路,自己却不走。为什么她自己不走呢?相信我不用说得太明白大家也清楚。
身为著名社会学家,应该尽力为社会普遍性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不要热衷于为极少数人认同而又不科学的东西摇旗呐喊。李教授呼吁取消“聚众淫乱罪”。然而聚众淫乱会产生什么后果?李教授有考虑到吗?

记者:听说我们记者采访李教授收费:一小时500元。她还告诉记者,采访她的人很多,都是付费的,国外的一些媒体“出手阔绰”,采访一小时一般给50英镑。黄博士,你觉得这样做应该吗?你有没收过?
黄锦波:我没收过,而且我觉得这样做不应该,这不是很光彩的事情。而且没必要放在桌面上大谈特谈。即使在西方国家,他们的新闻理念也是不允许付费采访的。即使有收费,“交易”的双方也是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而是私下处理。


记者:你觉得作为一个性社会学家,应该多关注些什么?
黄锦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术研究也好,性社会学专家也罢,首先应该知道所谓的研究所谓的理论,对这个社会的进步是有促进作用的还是有阻碍作用的。其次,行不行得通,是否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适当的人群中做适当的事情。李教授在公众场合这么说是不应该的。我相信作为一个有教育有教养的人不会这么说。至少我不会。
例如, 我相信有很多男讀者,都可能去找过妓女嫖娼,但他们不会到處告訴别人,更不会鼓勵几子去嫖娼是对的,更也不会鼓勵女兒去賣淫賺錢。很多人做很多事,但不倡導别人去做。那李教授身為授过教育的社会学專家,為什庅要鼓勵别人的兒女关於聚众淫乱,賣淫嫖娼非罪化,或是一夜情等等, 她可能没做的事呢?
另外,我回中国100多次,在飞机上常看见十几二十对美国夫妇来中国领养几个月大的女婴,为什么李博士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不多报道这方面的东西呢?女孩也是我们的骨肉,为什么中国那么多父母不要女孩呢?中美文化的差异之一是性别歧视,重男轻女。中国的女婴竟然要美国人来领养,这方面中国应该向美国学习。在美国,男女是平等的,父母不会抛弃女婴。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李教授是社会学畢业的学者,在這思想文化上為中国多做点事吧?救救那些刚出生的女婴兒吧!我能説出來就己幫了中国了!
还有一些笨而下流的男人,用幾千元要找十三歲女的處女。他们相信可以吸收女童分液的精华,強身壯陽。身為一位社会学專家有否倡導保護兒童法把這些男人关起來啊!美国有保護兒童法,請李教授多用她的背景出版以上這兩件中国问题的書,不是更受人民尊重嗎?

记者:在采访的最后我想请黄博士针对中国性教育的现状,对性学家们提些建议。谢谢。

黄锦波:随着近年来婚前性行为的增多、性病和艾滋病的低龄化趋势、少女怀孕的增加等问题的出现,青少年性教育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性学家的研究是否应该立足于科学而十分专业的性学研究、多探讨些青少年性教育问题,多关注性传播疾病的预防,实实在在地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不应该整天琢磨一些标新立异的东西或概念。
但是现在,几乎整个中国都在看所谓的“性专家”演戏,这是中国性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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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9: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教授的许多言论,的确很难接受,其实也很难理解。
135
┣╋╋┓人生需要进退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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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bullock.cn/blogs/ndzk/archives/101157.aspx
南京换偶事件
南都周刊
  南都周刊主笔_杨猛  姚欢(实习生) 南京报道     摄影_杨猛


  “聚众淫乱”引发地震

  3月24日中午,53岁的马晓海离开位于南京马台街的家,乘公交车到秦淮区法院,取开庭传票。快到下午2点半的时候,刑庭法官将一纸通知推到他的面前。开庭时间:4月7日。罪名:聚众淫乱。

  在这个有些凉意下着细雨的同一天,包括马晓海在内22名被告,领到了相同内容的传票,罪名全是“聚众淫乱”。

  秦淮检察院起诉的人数之多,可能创造了“聚众淫乱”在刑法保留13年来的一个最高纪录。22名被告,既有大学教授,也有普通打工者,都是去年在南京警方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中陆续抓获的。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白鹭洲派出所的警员发动了一次突袭,闯入了网友的隐秘“性聚会”。在一家连锁酒店的120房间,5名网民被当场抓获。

  警察没有透露是怎么获取这个信息的。取保候审的女网友“月明”说,同行的一个女网友,可能在QQ群里公布了电话和聚会地点,被监控的警察掌握了行踪。

  43岁的“月明”说,那天中午一个陌生男子走进房间,坐了一会就走了,“谁和谁发生了性关系,我记不清了。以前这种情况也有,一些人来了又走了。互相只知道网名。”在陌生男子走后,中午1点刚过,警察破门而入。

  这一“性聚会”案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被带至白鹭洲派出所后,被捕网民交代了此前各自参加的性聚会。

  “月明”说,是网友“誓言”把她带入这个圈子。而“誓言”又供出了他人。网友“海狼”则供出了后来阴差阳错成为这场“聚众淫乱”案主角的“阳火旺”——南京一所大学的副教授马晓海。

  2009年8月21日晚上11点多,两名便衣警察敲开了马教授的家门,称马卷入了“聚众淫乱”案件,将他从家中带至白鹭洲派出所。

  抓捕行动还在继续。随着交叉人群的几何递增,被牵扯进去的网民名单越来越长。

  马晓海向警察承认,参与过网友间的“性游戏”。他是一个建立于2007年名为“夫妻旅游交友”的QQ群主。2009年五六月份,因为生理上的原因,马晓海发公告宣布解散了QQ群。他说自己不打算继续玩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聚众淫乱’这个词。我一直认为,大家都是成人,没有谁强迫谁,都是自愿的。”马晓海说。

  跟马一样,多数人对聚众淫乱罪知之不多。1997年修订《刑法》,流氓罪被删除,聚众淫乱罪被分解保留了下来。它的定义:三人以上从事的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实是,13年来,中国极少出现因“聚众淫乱”宣判的案例。西安曾有个网名“一枝独秀”的女警官,因参与网上夫妻交换被起诉,后又被撤诉。

  北京华欢律师所的律师彭剑说,“聚众淫乱”判例少的主要原因是:行为私密,法律确定上有一定难度。

  记者检索到,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2007年发布的《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历史发展二000——二00六》显示,被调查者中近五分之二的人并不认为“聚众淫乱”是犯罪,近五分之三的人认为现行法律的处罚过重。

  次日,马晓海被转至辖区红花派出所。白天他被允许回家为患病的八旬母亲做饭。审讯持续了一周。最终警方决定对马晓海执行监视居住。其他涉案网民多数被执行逮捕,少数取保候审。

  警察监控了原本属于个人的QQ群及账号。警方指控:嫌疑人主要通过“夫妻交换”、“走错房间”、“南京派对”等QQ群,“公开交流性体验”,进而“聚众淫乱”。

  警方未透露侦查中涉及到的具体人数。从时间上看,2009年8月17日第一拨网民被捕,至12月24日一名施姓网民被电话传唤,历时4个月。警方在2009年11月23日,12月9日,12月15日,2010年2月24日,先后4次向秦淮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至全部结案时已近半年。

  此外,记者掌握到,除了向检察院移交的22人,至少另有10人被“另案处理”。

  经办此案的秦淮检察院起诉科检察官汪东说,除了这22人,可能还有几个人会陆续起诉。汪说:“以前也有过这种案子,但是人数从没有这么多。”

 换偶者的隐秘生活

  从法院拿到传票,马晓海一直在家收拾东西,“准备去坐牢。”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在一边走来走去。闲下来时,他坐在卧室的沙发抽烟,沉思。他意识到,辛苦积累的社会地位和声望,正在坍塌。

  警方指控,这处马入住了十余年的不起眼的学校公寓,是14次聚众淫乱的事发地。

  在这些撩拨人心的情节上,已经有报道花费了大量笔墨:马被塑造成一个精神空虚、追求享乐的淫棍,一个喜欢夺人之美的变态者,他居然还厚颜无耻地说:婚姻是白开水,而换妻是一杯美酒。

  而马晓海说,自己完全被妖魔化了,“我不是这个样子。”

  监视居住期间,马晓海呈送给警方一篇长文——《我好奇的沉思及其堕落经历与建议》,剖析了外人不知的隐秘精神世界。

  他把自己参与性游戏的原因,归咎于逃避2段失败婚姻造成的阴影。第一任妻子带着儿子去了美国。第二段婚姻在10年前结束,只维持了2年,“她是个古怪的老姑娘,虽然也是教授,但是经常为琐事争吵。”特别在性问题上,他称夫妻存在难以启齿的沟壑。

  马晓海说,第二任妻子又带着儿子离开了他,还给他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家庭残破,对前妻的怨恨,经常让他陷入不能解脱的精神困境。

  马晓海家中有4个精神病人。母亲年轻时有精神病,如今老年痴呆。大哥因为精神病自杀,二姐患有精神病。外甥曾因精神问题卧轨被救。

  2003年,一个网友把他带入了换偶圈子。他陆续遇到了若干个这样的网友:开放大胆,乐意一起尝试。马教授说,“我感觉我们是相互愿意,也没有威胁,也没有利诱。我也从来不主动去发起。别人找我来了,我就愿意。大部分都是来看看就走了,真正玩的很少。”

  他说:这种没有任何负担的性,不带感情色彩的性,对于游走在精神疾患边缘的自己,是一种解脱。

  岁月不饶人,后期他尝试淡出。他以亲身体会断言:“进入这个圈子的都是性压抑和性扭曲。”他接触到的圈内“同好”,有的性亢奋,有的性无能,有几对夫妻是性生活不和谐,但是“纯粹追求刺激的没有”。

  而他自己,马晓海说,“同好”活动使负面情绪成功实现了转移。但是,这些“研究发现”遭到了呵斥,“警察说没有时间听我这些胡说八道”。

  其间,马晓海向北京林业大学的性学研究者方刚求助。方刚2003年开始接触换偶人群,曾到南京对马晓海做过访谈。

  方刚不认同马所说的换偶人群是性扭曲。他说,换偶的动机和原因,主要是为了提高性生活愉悦,是一个应该尊重的个人选择,不应该被污名化。说到性压抑,方刚说,“如果说是在社会舆论和控制面前,不得不小心谨慎,那是肯定会存在的。”

  “不管怎么说,”马晓海说,“这个事情对于大多数人是很难接受的。作为一个老师,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情,自己也觉得另类。我也应该接受批评教育。”

  跟陷入矛盾焦灼的马晓海一样,其他被告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一名女网友在起诉书上出现过一次,闻听记者采访顿时色变,坚决地否认。和“月明”取保候审的共有5名被告,除了“月明”,均拒绝接受采访。

  “月明”被控参与了6起聚众淫乱,其中2次在自己家中。离婚后从湖南来到南京做推销多年,和一个当地男友同居的她称,参与性聚会是为了报复和男友争吵后遭受的心理伤害。

  她处于防卫和自责交替的状态,“在广东上学的孩子知道了。孩子告诉我,如果我再有一次,就和我断绝关系。”说罢痛哭。

  “月明”称,她被拘留了35天,承受不住压力,曾“绝食6天,烧坏了胃和食管”,她在去年9月28日取保候审。

  记者调查,被起诉的22名被告,只有1名大学副教授,多数是普通打工者。职业包括保安、营业员、职员、出租司机,另有6人无业,并非外界盛传的“白领换妻部落”。准确地说,也非“换妻”,实为“换偶”。因为除了3对夫妻,其他人均为单身。

  风暴眼中的“换妻教授”

  在学生眼中,马晓海是业务娴熟的计算机教授、研究生导师,去年率学生获得全国比赛一等奖。他还是一个关心两岸局势的博客写手,经常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现在他被打上了新的标签:“聚众淫乱者”。

  马晓海被监视居住后,考虑到他的教授身份,警方准许他白天回去授课。马一度认为,此种迹象表明,警方认可“这只是个违反常理的举动”。他希望尽快翻过这一章。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2009年9月18日,《金陵晚报》报道了“大学教授建换妻游戏群”一事;在检察院起诉阶段,今年3月10日和25日,《现代快报》和《江苏法制报》,又分别以《南京一教授组织“换妻”活动》、《被起诉教授为何成了换妻“教父”》为题报道此案。

  三篇报道分别使用了“吴阳”、“王宏高”、“马晓海”三个化名(本报沿用最近一次的化名,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混乱)。但是“53岁”、“副教授”、“2次离异”、“痴呆母亲”甚至本科和研究生的求学经历、职业履历,事无巨细全部披露。

  报道经过网络大量的转载、裁剪,已经面目模糊。特别是对“换妻教授”进行了渲染。比如,称换妻者在马家“经常一拨接着一拨”。实际上,起诉书上的其他21名人员,很多人马晓海并不认识。秦淮公安分局宣传处的徐警官,也对以猎奇为标准的网络转载颇有微词:“里面有很多夸大的东西。”

  马晓海说,这些报道从来没有采访过自己。让他不解的是:本案涉及众多网民,为什么单独把自己当成了主角展览?

  “就因为他是大学教授。”一位参与报道的记者说,马教授的身份有新闻卖点。

  报道出来不久的9月底,系主任告诉马:上面通知,学校把马晓海的课停了。没人告诉马为什么。马教授也没问。大家心照不宣。接着,学校停发了马晓海的工资。马晓海只好办理了辞职。

  此时,网络上的议论正在持续发酵。南京“换妻教授”成为了口诛笔伐的对象,有网民还对他进行人肉搜索。

  在今年3月23日,中国著名社会学家、性学研究者李银河加入进来。她在博客上呼吁取消“聚众淫乱罪”,保护马晓海的性权利。让这场争论达到了高峰。

  李银河说,主张取消聚众淫乱罪并不是提倡聚众淫乱,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已很少适用。不能以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为准,订立法律来惩罚另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不能用法律尤其是刑法来解决道德问题。

  “取消这个过时的法律有一个潜在的重大意义,就是防止‘文革’时期公民权利被肆意践踏的局面再度发生。”李银河说。

  李银河的支持者说,“如果允许公共权力以道德的名义对个人私生活或私人空间的介入和侵犯,或者使这种介入和侵犯合理化和合法化,带给我们的可能将是一个道德更败坏的结果。”

  《检察日报》记者田骁说:“主流文化肯定不支持换偶这种行为,谁也不敢说,我支持婚外性,我支持多人性爱。另外,这跟社会的接受程度有关,就像以前,只要是婚外性,都是犯罪。但现在就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了。”

  这场针锋相对的争论显示,在中国,性仍然是一个价值观冲突非常激烈的领域。

  只是冰山一角?

  马晓海说,这起案件显示了不少吊诡之处。

  今年3月10日,马晓海接到了秦淮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机关指控:在从2007年夏天至2009年夏天总共2年的时间,22名被告在南京多个地方,组织参与了35起聚众淫乱活动。其中,指控马晓海组织、参与的达18起。

  律师认为情况不妙:起诉书上,22个被告,马晓海的名字排在头一位,俨然“主犯”。

  秦淮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汪东说:这是按照组织和参与次数的多少来排列名字。马晓海参与次数最多,所以排在第一个,并没有不妥。

  马晓海被指控参与的18起聚众淫乱案,有16起时间不详。例如,“2007年夏天的某日下午,被告人马晓海与荆某(另案处理)等多人,共同在马晓海家中进行淫乱活动”,“2007年7月的某日晚,被告人马晓海、邓某、张某及荆某等多人,共同在马晓海家中进行淫乱活动”。“某日”、“某日下午”这样的表示,在18项指控中出现了16次。

  马晓海质疑:如此“犯罪事实”,是否“事实清楚”?

  北京华欢律师所律师彭剑同样提出质疑:刑事审判的普遍要求是重证据不重口供,适用证据应该更充分、全面和确定。

  “某日这样的表述显然有问题,犯罪事实不明确!应该具体到哪一天。”北京旗鉴律师所律师刘晓原说,从起诉内容可知,马晓海的性活动,都是在家中这种私人场所进行的,没有社会危害性,不应该用“聚众淫乱罪”论处。

  但是,按照现行刑法,三人以上在同一场所发生性行为,即满足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淫乱并没有规定有无受害人,只要是构成要件,就是犯法了。”南京市检察院的肖水金说。

  聚众淫乱的量刑对象是,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多次参加者,指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本案因此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被指控参与超过3次的被告,取保候审后,未来有可能仅被判缓刑,免受牢狱之灾。与此对照,一个叫张明的男子,警方认定其只参与了2次,一次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房,只有一次和一女网友发生了性行为。记者联系到了张明家人,张的叔叔拿到的劳教通知书显示,张明因参与聚众淫乱被劳教15个月。

  彭剑律师评价说:“弹性太大了,可能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月明”说,她知道,不少群每周至少有一次聚会。马晓海说:“北京上海都有很多夫妻交友群。苏州最多。我知道南京至少有两三十个群,以一个群过去200人,现在500人算,总人数少说上万。”

  “长达2年的时间,又是交叉联系,不可能只有22人。” 马晓海、“月明”等网民称,涉案人应该在300人左右。现在他们怀疑,这次被起诉的22人经过了某种选择。

  马晓海称,曾向警方供出一个圈中同好,据称是当地司法系统官员,但是没有出现在最后的起诉书中。“审讯中一个警官告诉我,涉及的人太多了。抓不完。干脆不抓了。”

  坊间传闻:案发后当地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是淡化处理,一种要严肃处理。最终,后者占了上风。但是随着牵扯进来的人数越来越多,不得已又踩了刹车。

  “其实我们都知道事实不是这个样子。这个案子目前呈现出的,只是冰山一角。”“月明”说,大学老师、公务员、甚至警察,都曾经是圈中“同好”。但是她提供不出更详实的证据。

  “带到我们派出所的涉案人员只有30多个。”白鹭洲派出所刘教导员说,此前这类案子的确不多,“在市局的部署下,根据市局网监支队监控,我们派出所具体侦办了此案。2007年的时候,嫌疑人还是小范围的,到了2008和2009年,规模逐步扩大,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关于聚众淫乱的明确规定,坚决予以打击。”

  (因涉及隐私,当事人、网友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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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15: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教授的观点少儿不宜,思想幼稚者不宜,心理阴暗者不宜,道德洁癖者不宜、愤青不宜。其他一笑了之。
海南地产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135355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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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7 22: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新中国妇女》杂志创刊号题词
(一九四九年)
团结起来,参加生产和政治活动,改善妇女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
                  毛泽东
               根据手稿刊印,已编入《毛泽东题词墨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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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8 11: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银河,你妈妈喊你回家吃药!”

江帆

李银河又在为“换偶无罪”代言了,振振有词于“自愿,隐私,成人”和未曾干涉旁人。她还有一个新奇的比喻,就是把性交比诸进餐;换偶性交也不过就似换个人共同进餐而已。而且他们吃的是蝎子,所以吃米粉面条的旁人“看不惯”。如此,也与她一再鼓噪的“聚众淫乱无罪”以贯之。也就是说,既然是人,本来的性交应当是隐秘的、避人耳目的,而李银河所追求的性交,是大庭广众之下的、很多人同时进行的,就好比聚众聚餐而已。人类吃饭,大多是一日三餐,不知道用吃饭来比喻性交的李银河,是否也要在数量上追求二者的等同呢?吃蝎子,或许无罪,但在几乎所有人都还吃着米粉面条的时候要强迫他们也来吃蝎子或高赞吃蝎子无罪,这本身就是罪恶的。

用所谓的法律来界定当今的一切关系,而浑忘道德,是精英正努力实现的“普世价值”的“伟大目标”。法律不可谓不好,但它一旦凌驾于道德、传统文化和普罗大众之上,其实质,就已经沦落成不过是作恶的帮凶。

按照李银河的逻辑,吸毒, “自愿,隐私,成人”,所以是无罪的;卖淫嫖娼,“自愿,隐私,成人”,无罪;做走狗,“自愿,隐私,成人”,无罪;行贿受贿,贪污腐败,“自愿,隐私,成人”,何罪之有?以此类推,这世间还有什么是不能做的事呢?看来“人权”二字,在有些人那里,是攻无不克,见狗杀狗,见佛杀佛,挡者无不所向披靡的绝妙利器。可是,礼义廉耻真的就不需要了么?换偶也真的就没有伤害到旁人吗?他们的父母子女得知后,又将会受到怎样的伤害呢?如果,你李银河也玩“换偶无罪” 这游戏(当然,你是未亡人,但单方面换那个男人的偶,好似也不是不可能),而陪你玩这游戏的是你的长辈或子侄辈,你也可以用“自愿,隐私,成人”来推脱 “乱伦”的罪恶吗?

其实,从古至今,维系整个人类之所以是“人”,而且向着更高级的人类进化的,远不是什么法律、自由和人权,而是一种集体的道德力量。这力量,深深根植于各个国家的传统文化、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中,被绝大多数人所尊敬、信奉。原因就在于我们都是有着共同天性的“人”。如此而已。

如果世间没有了这种力量,我不知道人类将走向何方。假设还是按李银河的逻辑,只要自愿,就做一群群交的狗吧,那也是自由而“人权”的——哦,不,狗权!

想来李银河寡居日久,也许是病了,《济阴纲目》云:“师尼寡妇异乎妻妾之治。”鲁迅先生在清代褚人获的《坚瓠丙集·药渣》中寻到一医方,也许适合她。摘录于下:

“旧书里有过这么一个寓言,某朝某帝的时候,宫女们多数生了病,总是医不好。最后来了一个名医,开出神方道:壮汉若干名。皇帝没有法,只得照他办。若干天之后,自去察看时,宫女们果然个个神采焕发了,却另有许多瘦得不像人样的男人,拜伏在地上。皇帝吃了一惊,问这是什么呢?宫女们就嗫嚅的答道:是药渣。”(《伪自由书·新药》)

如果,真的病了,“银河,你妈妈喊你回家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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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帆 于 10-4-8 11:48 写道:


如果,你李银河也玩“换偶无罪” 这游戏(当然,你是未亡人,但单方面换那个男人的偶,好似也不是不可能) ...

这个“江帆”,还真是天真、烂漫,纯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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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需要进退自如
24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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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9 10: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比李银河“换偶”、“一夜情”的理解同情与毛老人家“团结起来,参加生产和政治活动,改善妇女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号召,高下立现。网上还有人振振有词曰“越南、泰国的经济发展就是源于敢于‘牺牲一代人’”,不知道某人自己的妻女是否也可以成为“牺牲的那一代人”?
难怪那么多奇怪荒唐的事情发生在当今中国,原来有专家、精英在借助媒体给人们“洗脑”摇旗呐喊。下文从一个视角揭示了这一现象的危害,该醒醒了,中国女人男人。



中国女性面临的经济与道德困境
作者:yellowtree
中国的“二奶”、情妇现像早已成为长盛不衰的一个社会话题,包养者队伍亦从上世纪80年代的港台商人扩大到大陆商人、官员、大学教授以至一切家有五斗粮的男性;构成这支“二奶”、情妇队伍的主体,20余年前主要是受教育不足的农村、小城镇年轻女子,到90年代中期,这支队伍的素质逐渐提高,大学生、研究生成了其中的生力军。流风所及,官场超过95%的官员均养有N位情妇,官员之间还進行情妇质量、数量攀比,没有情妇的官员很没面子。网友根据各地贪官包养情妇那千奇百怪的特点,整理出来12项吉尼斯,包括质量、数量、收藏、年轻、管理、逻辑等十二项,内容堪称古今奇观,骇人听闻。有心者去看看,从中可以测度出中国社会的堕落程度。
在人们心目中,当“二奶”是经济上不能自立的女子为了获得生活资源的无奈之举。但这观点用之于今天中国,却实在不能说明全部问题。无数事例说明,许多优秀女子被迫做权势男人的情妇与“二奶”,是她们在人生道路上向上攀爬的必须手段。名播中华的高官公共情妇李薇、“头号警花”王菲等人的经历,倒也还在人们想像之中,无非就是用姿色做手段,让权势男人们动用特权帮助其赚钱发财。但四川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有“二级警监”警衔的陈光明则说明中国官场这潭水实在污浊至臭不可闻。这位才干相貌都不错的女子,从警28年,拿了“三个一”:重庆公安史中的第一位女总队长、重庆公安刑侦部门唯一的女总队长、全国省(市)级公安禁毒战线唯一的“女英雄”;此外诸种政治荣衔加诸其身:中共十七大代表,“全国三八红旗手”,第五届“中国十大女杰”。但就这么一个女子,也不得不屈身做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这个实权人物的情妇。
陈光明的例子,关系到中国的干部体制问题。因为她所得到的那些荣衔,绝非一个文强能够赐予的,而是体制内按照许多程序“走”出来的。网上有文章揭露出陈光明在文强之前,每一步升迁都曾获得其男上司情人的关照,在他们的帮助下才不断“進步”的。尽管这事官方消息没有证实,但有人撰文分析,“说‘十七大’代表的产生吧,是省委把候选人名单下发到各部门,各个支部按顺序划勾。比如重庆,候选人名单里有陈光明,普通党员,谁认识她是谁?她单位不推她,怎么选得上?所以我可以负责地说,陈光明的职务荣誉,不能说没有她工作的一面,但如果她一定拉着个架子不下水,她什么也得不到,可能现在还是个一般警察。要知道,公安和普通厅局不同,一个省级的厅局,大概会有上千警察,处级以上的职务占不到1/10,哪里轮得到一个女警察去干总队长。”所谓“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的产生,也相类似。
陈光明的案例揭开的其实是中国官场丑陋不堪的一面,即堂堂政府官员,不少都把自己领地内的女下属当作自己的候补二奶。陈光明应该算是这类女子中最成功的个案,更多的女干部可能只是为了保住职位而沦为上司玩物,比如最近网上盛传的广西来宾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情色日记,据日记透露,这位局长的五位情妇均是其下属。但这位局长玩女人仗的是权势,所以成本很低,最高的付出是曾给一位情妇2000元人民币,最贵重的礼品是给情妇送一个手机或一个MP4,等于接近免费地享用女下属的性服务。我不相信这些女下属全是被这位局长的“魅力”吸引,其中希望保住一个铁饭碗的愿望可能是主要因素。
糜烂之风蔓延,连宗教界这类佛门净地都不能幸免。网上轰传传少林方丈释永信包养情妇的消息还未沉寂,又传出武当山道教学院副院长、荆门市道教协会会长、湖北荆门道教三清观住持公孙清高包养“二奶”的新闻。
其实,中国大陆女子从总体看,大多都还勤劳要强。许多女子寒窗苦读,最终進入了高等学府读硕、攻博,却面对禽兽导师的无耻骚扰。为了学业能够顺利完成,她们不得不违心地向导师献上肉体。国内某知名门户网站对100名艺校女大学生随机调查,有40%以上的在校女生遭遇过教师“潜规则”(即性骚扰与性侵犯)。2009年8月,中央音乐学院一位70岁知名博士生导师、教授自曝曾与一名准备考取该校博士研究生的女学生,发生肉体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以便帮助其顺利考博。如果以为这事只发生于艺术学校,那是大错特错,一名北外女硕士曾披露其导师何其莘对其不择手段、长达数年的性骚扰;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程春明被一男生砍死,起因就是这位男生无法忍受程与其女友的暧昧关系。
也正因中国大学校园性骚扰成风,让教授们觉得拿女生当玩物理所当然,北京清华大学教授王小盾到台湾清华大学中文系当客座教授时,“错把杭州当汴州”,以为在台湾清华大学也可行其在北京清华大学之事,对一名女博士生性骚扰。
女生進入职场遭遇性骚扰也在所难免。近几年中国不断有新闻爆料;女大学生求职面试之时,就遇到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性骚扰,并明确说为经理提供性服务是秘书的工作内容。中国的企业包括政府选用女职员或女公务员的标准也越来越奇特,比如前两年湖南省人事厅招录女公务员的标准竟然有一条奇怪的规定:应聘女公务员的女子,其乳房必须左右对称。
中国媒体称女大学生求职要翻四座大山:健康、婚姻、生育、性骚扰。其实这条报道所列的顺序不对,她们要翻的第一座山就是性骚扰。由于近年来中国知识型劳力过剩,70%以上的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即失业,其中女生的就业自然就更加困难。于是,被高学费与种种社会恶俗折磨得身心俱疲的中国女大学生们,不少选择了结婚这条路。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所作的“金融危机下上海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女大学生中,23.6%的女生表示自己倾向于“曲线就业”,即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会选择先结婚生子后就业。所谓“曲线就业”,其实就是中国半个世纪前那句老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现代版。韩国《朝鲜日报》5月27日发表一篇有关此的文章,其标题是:“中国女大学生‘曲线就业’,爱当‘毕婚族’”。这个标题中的“爱”字说得不对,不是中国女大学生愿意如此,实在是被逼无奈。
是不是进入婚姻之后,中国女子的经济安全与生活安全入有了保障?答案是否定的。
男人的财富和地位是其在婚姻市场的主要资源,而女子的容貌和青春则是女子拥有的重要资源。有人总结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女子要想钓得“金龟婿”,青春貌美确是一个极重的筹码,所以有人说女子的“阶级地位”大体上由她们的容貌决定,这确实说出了事实真相。
婚姻市场的定律是:成功男人永远是婚姻市场上“有效率的寻觅者”。妇女宁愿获得“成功者”的部分注意而不屑于“失败者”的全部注意。英国文豪肖伯纳有一句话多少道出了真实:“母性的本能引导一位妇女宁取一流男人十分之一的份额,而不取三流男人的排他性拥有。”这一现像在任何社会都存在,这也是中国目前成功男人能拥有多位二奶、情人,而穷人娶妻较难的原因。
女性的困难在于:美貌与青春并非她们能够永远拥有。到了中年之后,男人如果事业有成,多金或者有权,自然就成了年青女子趋之若骛的目标。不少年青靓女宁愿嫁给这些拥有妻子的“有效率的寻觅者”,而不愿意嫁给离事业成功还远的同龄男子。在这种“性战争”中,年老色衰者淘汰出局是必然结局。被中国男人们教育成熟的中国女子,早已懂得一条:男人只要有权有钱,就算是“别人的丈夫”也没什么关系。与已成“黄脸婆”的妻子们竞争,年轻美女们有充份的信心。早在十多年前,就有几位年青女子用现代股场语言向笔者谈过择偶原则,她们认为,选婿如选股,事业有成、钱袋饱满的男子是“绩优股”,在婚姻市场上牛气冲天,是“女股民”竟相追捧的对像;这样的“绩优股”多值壮年,虽早已成家、受到“内部人”的控制,但“绩优股”穿跃于“花丛”之中,潇洒快活;而“内部人”(妻子)却活得很累,因为她们的“控股”地位并不稳定,经常面临“第三者”的恶意收购,不得不与经常更替的“第三者”们進行殊死战争。年青女子们并未将做第三者视为畏途,她们认为,两个(或多个)女人比赛性魅力是一场“公平竞争”,最好是先做“债券”(第三者),再争取“债转股”(由情妇成为妻子)。如此“炒股”虽然艰难了一些,但总比“买”一只前途未卜的“原始股”好。更何况,辛辛苦苦将发展前途不明的“原始股”培育成“绩优股”,也还得再面临“第三者”们要求“债权转股权”、争夺“控股权”的严重威胁,以往同甘共苦的经历在这种“性战争”中未必有用。
这样一来,中国女子到了中年以后,守护自己的婚姻就成了人生首要任务。“蜗居”这部电视连续剧之所以触动了中国大陆中年怨妇们的集体愁肠,就是因为成功男人宋思明太太的那句话道尽了中年女人的心酸:“女人活到我这个岁数,早该明白了男人都是一个样。年轻时候需要垫脚石,中年时就需要强心针,到老了就要扶着拐棍。我活该自己做了垫脚石。”
十多年前,我就看到了中国女性面临的婚姻家庭危机,曾写过“灰色女性及其他――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众生相”、“当前中国妇女地位变化的社会环境分析”以及“婚姻中的经济学”等文章。此后我再也不愿意碰这个话题。女人是水,男人是泥,如果不是中国的“泥”变成了一潭严重污染的烂泥,“水”又岂能如此浑浊?借一句话为本文作结:“中国是一个大粪坑,一群蛆在互相表扬,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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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9 10: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风貌的中国妇女,见下文:

【古风乐府】——我有杀人刀
作者:庭萱转自:本博客跟帖
(张宏良按:外地讲学,晚间看到庭萱女士来本博客留下的这首侠风浩荡、大气磅礴的诗歌,十分感慨,既感慨亿万黎民百姓的劫难将无以避免,更感慨每当劫难降临之时,便是中华儿女英雄辈出之日。庭萱女士本一文弱女子,但在人民惨遭荼毒的危难时刻,竟如旷野男儿般长啸如风、声裂云天,挥笔写下了这足以回荡千古的不朽诗篇。读庭萱女士的诗歌有一个十分明显的感受,就是目前中华民族的劫难与迎战劫难的中华儿女,正在向着同一个方向奔跑;如果中华儿女率先达到目标,中华民族的崛起,东方文化的复兴,中国人民的解放,世界一体化的重建,将会同时实现;相反,如果中华儿女落在民族劫难后面,那么,历史上多次出现的血流千里、白骨盈野的惨烈景象将不可避免。
不过,目前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民族大难即将降临之际,有越来越多堪称当世奇才的中华儿女纷纷涌现出来,他们才华绚丽、思想如虹,人人都是理想主义的映天火炬,完全能够点燃起足以烧毁一切罪恶的燎原大火。当今中国越来越类似于19世纪末的俄罗斯状况,当祖国黑暗降临的最后绝望时刻,突然出现了群星璀璨的一大批思想巨子和文艺巨匠,把当时苦难悲惨的俄罗斯奇迹般地推上了欧洲人文发展的顶峰。于历史危难中挽救了祖国俄罗斯的许多思想巨子和文艺巨匠,都曾经接受过十二月党人妻子的精神熏陶,可以说,十二月党人妻子是19世纪俄罗斯崛起的民族心魂,没有十二月党人妻子远逝西伯利亚荒原的美丽身影,就不可能有后来群星璀璨的一大批俄罗斯人文巨子。
21世纪的中华民族或许会比19世纪的俄罗斯民族更加幸运。俄罗斯十二月党人妻子只是用生死不移的爱情之火燃起了俄罗斯的英雄文化,塑造了俄罗斯男人的英雄情怀,而当今中国女性不仅同样能够燃起英雄文化和塑造男人的英雄情怀,甚至本身就是侠骨柔肠、气贯长虹的巾帼英雄。读庭萱女士这首《我有杀人刀》,就会感到与拥有十二月党人的俄罗斯民族相比,中华民族更加幸运,因为中华女性更加伟大。
请欣赏下面庭萱女士的古乐府诗。
庭萱女士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1501041773)

【古风乐府】我有杀人刀为旱灾及转基因主粮而作,支持张教授,向您道声“幸苦了!”
看一组图片,惊环境污染之惨烈;更闻西南干旱与盲目发展转基因桉速生林并私有化农业导致大量水库损毁有关;再闻中国已批准176项包括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棉花等在内的41种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愤而作。
我有杀人刀,深藏地之遥。
刀身长六尺,锋利断裘毛。
寒芒收则敛,出则动九霄。
长愿享太平,韬光在泥沼。
泥沼虽寂寞,修行自逍遥。
朝食花间露,夕降树底妖。
率真为本性,何耻伴蓬蒿。
昔时木兰隐,遗落在荒郊。
埋名二千载,鉴湖起浪滔。
侠骨千秋烈,谁不识宝刀?
号令从者众,江山竞折腰。
功成身乃退,埋迹西泠桥。
遽尔逢盛世,华夏领风骚。
夷狄不敢犯,贤德颂如潮。
潮退山水恶,见者丽颜凋。
触目九万里,寸寸国土焦!
苍天一何怒,黎民遍野号。
西南龙潭地,龟裂似火烧。
灾兮天所赐,祸兮人所招。
西天有异种,沐冠丛林梢。
东方有巨蚁,群噬沉塘坳。
塘涸尚不止,荼毒谷稻苗。
使民为白鼠,哀哀无处逃。
人道一何苦,魔焰一何高!
徒恨为鱼肉,奈何手无刀。
民无刀兮虎狼恶,民无刀兮豺子刁!
刀兮刀兮魂安在?魂兮魂兮破樊牢!

[ 本贴由 三草 于 10-4-9 10:55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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